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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上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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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上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2年上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饶市政府办公厅

201281

2012年上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饶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施行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按照统一规范建设了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完善了工作制度、拓展了信息公开形式,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普遍增强,为打造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2012年,我市将把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一是深化市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将市级财政预决算内容中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细化到项级科目。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部门和单位,除少数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预算决算的单位外,要按照有关规定,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二是稳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的信息公开,科学制定公开方案,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适时进行公开;三是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参照市级做法,做到年内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地址和建设套数等,并不断扩大建设信息的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的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及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牵头单位:市房管局)

(三)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标准制订的渠道。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和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妥善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群众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快速响应,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准确公开各市各地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和主要河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检测信息,加大空气质量日报、月报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环境审查批准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五)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推进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投标信息、招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息等,要向社会公开。强化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强化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预警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对公众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应在规定时限内认真答复。(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七)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征地拆迁项目中,各地政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要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和听取意见等程序,提高透明度。认真做好征地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布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标准和补偿安置结果等各环节信息。坚决查处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

(八)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政府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时,主动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应当听证的要公开听证信息。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完善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必须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以及取消的收费项目、调减后的收费标准。加大对价格和行政性事业单位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九)推进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逐步探索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制度,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积极运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准确发布在人民群众中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主动公开相关调查报告,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牵头单位:市新闻办)

二、强化工作基础,提高工作质量与实效

(十)强化公文公开属性的基础管理。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公开关,提高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率。各地、各部门要在年内实现公文签发程序完成的同时,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主动公开信息。

(十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在保证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着力解决信息不全面、不完整、更新不及时、分类不准确、空栏目、空目录等问题,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十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受理、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办理和答复。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难点和倾向性问题,建立会商机制,分析典型案例,解决共性问题。

  (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提高年度报告编制质量,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分析到位。增强年度报告公开的时效性,在每年3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强化年度报告公开的规范性,在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集中公开年度报告。

(十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当前任务和长远需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

三、丰富载体和形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五)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规范、准确、全面的要求,将新生成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开。要按照方便使用对象查询的原则,优化栏目设置,加强资源共享,实现部门在自身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同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显示。

(十六)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发布会、政府服务热线、公共场所电子触摸屏等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作用,逐步实现全方位立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十七)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力度。及时公开建设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办事透明度,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交、通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服务网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网上进行全面动态公开。

(十八)深入开展互动交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要通过举办政府在线访谈、民意调查、宣传咨询活动、群发手机短信等双向互动的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在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开展政策解读,达到政府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易懂性、互动性。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谋划、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认真细化分解牵头落实的任务,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工作指导,认真抓好落实。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担当起应尽的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在本年度111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开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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