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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大鄣山乡公路治理挡土墙倒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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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上午8:47许,婺源县应急管理局接报称,大鄣山乡古坦村委会泽山村往菊径方向200米处,公路治理挡土墙倒塌,造成三人被埋,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左右,婺源县大鄣山乡古坦村委会泽山村往菊径方向200米,婺源县S302紫曲线(K4+541~K56+143)路段灾毁抢修工程K43+200处,工人在拆路肩墙模板衬角时路肩墙向内倾倒,造成郎某、胡某、余某三人被掩埋9时30分左右,救援队伍将郎某、胡某、余某救出后送往县人民医院及县中医院救治,郎某、胡某由于伤势严重不治身亡,余某伤势较轻12月8日痊愈出院

二、事故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吴曙要求组织人员全力救援,县长吴云飞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救援,不惜代价抢救伤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学群在现场负责指挥救援工作。并要求全县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公路分局和相关乡镇妥善做好后续有关事宜。

婺源恒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8日与胡某死者家属达成调解赔偿协议,2020年12月2日与郎某死者家属达成调解赔偿协议,2020年12月8日与伤者家属达成调解赔偿协议赔偿,3人赔偿款均已支付到位。2位死者遗体已进行了火化,伤者痊愈,善后处理平稳。

2020年12月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牵头调查的批复》(婺府字〔2009〕72号)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县住建局、县公路分局等相关部门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对大鄣山乡S302紫曲线婺源境内(K4+541~K56+143)路段灾毁抢修项目3标段工程“11·27”路肩墙施工坍塌一般事故进行调查。

目前,事故调查正在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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