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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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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实施

截至目前,市医疗保障局召开了九次专题会议,并召集各县(市、区)医保局召开推进会,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2021年医保部门主要任务

(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的要求,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重点监测患有大病以及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的情况并及时反馈。动态监测已脱贫和未脱贫人口中贫困边缘人群参保变动情况、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及待遇享受情况,截至第三季度末,全市医保系统共核查了3.76万自付费用累计超2万人员及7.4万自付费用累计超1万人员。

定期参加联席会议,截至目前,我局共参加了四次全市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帮扶工作联席会议。

(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过渡期内医疗待遇不变。

统筹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截至202111月底,全市共有53.27万脱贫人口参加了医保,并由财政全额补助。

巩固落实脱贫户及监测户等特殊群体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保障脱贫人口、及易返贫人口的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维持在90%左右的适度比例,确保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切实做到应报尽报。截至202111月底,全市累计报销总人次18.7万,医疗总费用14.29亿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加上财政兜底后报销费用为12.908亿元,报销比例为90.32%

(三)根据省、市要求,我局会同民政、财政、卫健、税务、银保监、乡村振兴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通知》(饶医保字202149

三、下一步工作

(一)根据七部门文件,自202211日起,将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全面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利用微信、定点医药机构显示屏、公开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工作人员走村入户等多种渠道,加强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进一步加强与乡村振兴、卫健、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既形成工作合力,又形成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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