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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增117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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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3〕6号)文件要求,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购药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拟新增117家定点零售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6日(七个工作日)。如对本次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上饶市医疗保障局反映,也可以向监督部门反映。市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793-8278868;上饶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联系电话:0793-8177261。

上饶市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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