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阅读
分享到: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字体: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办公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B栋

负责人:张初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电话:0793-8177360

依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3号)和《中共上饶市委办公室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办字2019〕2号)精神

    

    第一条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3号)和《中共上饶市委办公室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办字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地方标准。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三)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上饶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八)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九)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我市计划生育政策。指导上饶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 指导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承担上饶市中医药健康旅游工作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的融合,全面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上饶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艰苦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l.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法规、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上饶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上饶海关建立健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负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治理、档案、督查、后勤保障等工作。责任人:徐宗健,联系方式:0793-8177360

(二)人事科(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责任人:张初林,联系方式:0793-8229330

(三)财务审计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责任人:陈姝安,联系方式:0793-8177301

(四)体制改革科(规划信息科)

协调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相关政策,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负责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工作。

承担健康上饶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 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涉医社团组织、健康新业态的党的建设工作。责任人:陈善胜,联系方式:0793-8177330

(五)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相应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授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拟订全市血吸虫病、地方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法规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责任人:徐昌磊,联系方式:0793-8177530

(六)医政医管科(药物政策科)

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市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日常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评价。监督指导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机构安全,指导卫生健康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完善卫生健康机构风险点排查管控工作标准,组织开展风险点排查管控。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加强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市内药品生产、使用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责任人:吴巍,联系方式:0793-8177810

(七)基层卫生健康科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健康扶贫工作。责任人:魏强华,联系方式:0793-8177127

(八)宣传与科技教育科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大问题调研工作。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责任人:吴丽丽,联系方式:0793-8203562

(九)综合监督科(政策法规与食品安全监测评估科)

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起草卫生健康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负责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拟订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责任人:祝云峰,联系方式:0793-8177332

(十)妇幼健康科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责任人:赵敏,联系方式:0793-8177212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责任人:杨桦,联系方式:0793-8232647

(十二)中医药管理科(上饶市中医药管理局)

拟定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方面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备案、执业登记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协调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承担上饶市中医药健康旅游工作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责任人:吴海贤,联系方式:0793-8176718

(十三)行政服务科

负责行政许可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承担卫生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对医疗机构、母婴机构、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诊疗实施行政许可及年检工作,审核医疗广告内容;承担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核准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责任人:陈建萍,联系方式:0793-8176756

(十四)职业健康科。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和教育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主体责任责任人:汪越勇,联系方式:0793-8201099

老龄办。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上饶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责任人:邱华辉,联系方式:0793-8201136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责任人:夏纪良,联系方式:0793-8178316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推进全市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责任人:黄小军,联系方式:0793-8223326

第五条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6名。(含纪检监察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第六条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31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