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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饶市人民医院城北院区执业登记(三级综合医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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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卫字〔2023〕5号


上饶市人民医院

根据我《关于同意上饶市人民医院设置上饶市人民医院城北院区的批复》(饶卫字〔2022〕107号),并呈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同意,经你院执业登记申请,通过审核执业登记相关材料及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审查认为城北院区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符合执业条件。经委领导联审,同意城北院区按三级综合医院执业许可注册登记。

请你院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院感、医疗废弃物处置等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及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切实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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