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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信区黄道盛中西医诊所等医疗机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处罚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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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信区黄道盛中西医诊所等医疗机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处罚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医院: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按照《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要求,近期全市各种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接诊发热患者尤为重要,我市大部分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发热门诊要求规范接诊发热患者,但有少数医疗机构不顾疫情防控要求,违规接诊发热患者。市卫健委开展违规接诊发热患者专项督查,并查处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3家,进行集中关停处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广信区黄道盛中西医诊所,11月12日接诊有咳嗽、咳痰、喉咙痛症状患者洪某某,开具使用抗生素类药物:阿米卡星注射液、磷霉素粉针剂,违反了11月3日起执行的《广信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03号)》第四条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46号])的规定对该诊所作出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2、信州区朱金福中西结合门诊部,未对进入门诊部的病患严格落实“四验一戴”,违反了11月3日起执行的《信州区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01号)》第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该诊所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3、灵溪镇淤里村渡船头卫生室,临床诊断填写不规范,近期处方中多人以临床诊断“感染”使用抗菌药物,对照查看门诊日志中患者相关记录有涂改现象,违反了11月3日起执行的《信州区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01号)》第四条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46号])的规定对该诊所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各级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具备发热门诊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哨点”作用。未设置发热门诊的所有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患者,要引导患者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同时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转诊,对不具备接诊发热患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诊发热患者,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追查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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