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卫字〔2021〕122号
横峰县卫生健康委:
你委提交的《关于申报横峰博恩医院执业许可的请示》(横卫字〔2021〕33号)及横峰博恩医院申请执业登记的相关资料已收悉。通过审核材料及专家现场评估审查,认为该院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执业条件。经委领导联审,同意横峰博恩医院按二级综合医院办理执业许可注册登记。
请你委做好横峰博恩医院医护人员注册管理及日常监管等工作,并督促该院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及岗位职责,强化医疗废物处置、院感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抄送:横峰博恩医院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2021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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