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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体育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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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体字〔201562

 

上饶市体育局

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上饶市体育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上饶市体育局

 

20151012

 

上饶市体育局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赣发〔20159号)和省委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蔓延势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的方案》(饶办发电〔20153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省委、省政府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整体部署,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厉惩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促进干部廉洁从政,规范工程建设秩序,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扎实推进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

二、治理对象

专项治理对象包括: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治理重点

1.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插手干预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等,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2.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9月份开始,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综合治理、构建长效机制四个阶段进行。201641日后,治理工作转入常态化。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30前)

1.召开全局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大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深入学习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中央纪委《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共上饶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以及其它有关规定。

3.各单位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作出相应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101日至1031日)

1.领导干部自查。专项治理对象本人及特定关系人存在违规插手干预本地、本部门或职务影响范围内工程项目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并于1031日前,主动从工程项目中退出,主动向同级或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情况,主动将不当利益上交廉政账户。上饶市廉政账户户名:上饶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市廉政专户),开户行:上饶市农行饶东支行,账号:360101040000457-08037

2.填报相关表格。专项治理对象如实填写《江西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10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局监察室。

3.有关人员自查。各专项治理对象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而违规违法履职的,要主动填写《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情况报告表》或自述材料,径报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依据。

(三)综合治理阶段(111日至2016131日)

1.接受举报投诉。市局监察室将受理群众举报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通过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安排专人受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投诉。举报电话:0793-8236546,举报信箱:505939702@qq.com

2.实行全面排查。市局监察室对十八大以来开工、在建和完工的各类项目,组织全面排查,着力发现项目存在的违规问题。

3.进行重点抽查。市局监察室对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其整改,限期落实到位,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4.强化线索核查。对发现的涉及上级管理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由市局监察室填写《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四)构建长效机制阶段(111日至2016331日)

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记录制度。纪检监察室在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行为,及时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上报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构建长效机制期间,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治理、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和操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

五、政策及界限

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宽严相济、教育与惩处并重的原则。

(一) 2015111日前 ,领导干部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有关人员主动自查自纠并报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对其本人违规问题,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二)在规定时间内,领导干部拒不自查自纠的,有关人员拒不报告、包庇他人的,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在全省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即2015914日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以后),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领导干部默许、纵容、授意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的,或事后知情,不制止、不纠正,导致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发生的,按上述规定处理。领导干部对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不知情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免职等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统一思想,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推进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局党组要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把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位推动。监察室牵头组织协调,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制定具体办法和操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推进。要按照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协调、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责任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负责本系统内的专项治理,对监管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排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三)强化责任追究,推进工作落实。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纪检监察室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回避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抵制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一经发现,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约束从政行为。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中共上饶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突出问题导向,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早抓小抓好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正“歪树”,保护好森林;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自我约束,规范从政行为;要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共同营造良好从政环境,深入推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把上饶打造成为四省交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江西绿色崛起重要增长极作出贡献。

附件:1、有关概念界定

2、《江西省上饶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3、《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情况报告表》

4、《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表》

 

 

 

 

 

 

 

 

 

 

 

 

附件1

有关概念界定

 

一、方案所指党政机关是指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二、方案所指特定关系人,是指专项治理对象的近亲属、拟制血亲,获得不法利益的其他人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近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拟制血亲”,包括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

 


附件2

江西省上饶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本人主管及分管的工作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

                                               

插手干预的情况

时间

工程项目名称

方式

具体违规内容

是否获利

纠正整改情况

 

 

 

 

 

 

 

 

 

 

 

 

 

 

 

 

 

 

本人

承诺

按照要求,本人已认真自查,如实填报了有关情况,并向组织承诺:本人填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完全真实,愿意接受组织审查,如存在瞒报问题,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说明:1.自查登记表必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主管及分管的工作情况”是指十八大以来主管和分管工作。

      3.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既包含本人插手情况,也包括特定关系人情况。

      4.自查自纠情况包含十八大以前插手情况,存在的在“有”一栏打,并填写插手干预的情况,插手干预情况填写不完的可另附页;不存在的在“无”一栏打


附件3  

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

工程项目情况报告表

 

被反映对象

及职务

 

反映人及职务

 

被反映对象

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具体情形

 

本人获利及

上交情况

 

备注

 

说明:该《报告表》请以挂号信方式寄上饶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编:334000;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大楼D615室。


附件4

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领导干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名称

 

基本事实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单位主要领导:

 

 

 

 

 

 

 

 

 

 

 

 

 

 

 

 

 

 

 

 

 

 

 

 

 

 

                             

  上饶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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