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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上饶市统计局“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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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比例和范围

经有关部门审定,上饶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保留2项,其中,“对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的行政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为2%。

据此,上饶市统计局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以随机生成方式,抽取了本年度随机检查的90家“四上”企业,涉及10个县(市、区)。

二、检查人员

根据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随机生成的检查名单,抽调8名在库统计执法检查人员。

三、检查内容

(一)“四上”企业2019年全年、2020年一季度联网直报数据真实性情况。重点检查指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和工业总产值,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销售额,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营业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

(二)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独立提供统计资料,以及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等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检查时间

12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安排

(一)抽调检查人员。8月底前,完成检查人员的抽调告知,确定检查人员名单和检查地区。

(二)检查前培训。8月底组织检查人员进行统计专业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等内容培训。

(三)现场检查。8月底检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现场检查。

(四)结果录入:将检查结果录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六、结果运用

(一)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立案查处,并按《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规定移交有处分处理权限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理。

(二)检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由上饶市统计局统一对外公开。统计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并同步至上饶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曝光或通报。

七、检查要求

(一)“对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的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一种,现场检查人员要按照执法程序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统计执法证件。

(二)按照“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的工作要求,检查组必须对每家检查对象做好检查日志,进行检查结果认定(符合、不符合、限期整改、终止检查),填写行政执法检查基本情况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进行录入,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检查情况、处理意见等。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政策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任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过程违纪违规问题的出现。遵守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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