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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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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管办字〔2021〕10

关于印发《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清乡、枫林镇、港首办事处,各直属部门、各驻山单位:

    为扎实开展辖区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1日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指示和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区居民建房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按照2021年5月27日全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规定要求,全面开展辖区非法违规建房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清我区居民建房底数,建立非法违规建房问题台账,按照分类处置原则,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同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健全违建整治长效制度,促进辖区居民建房管理规范有序。

二、排查整治范围

1.排查范围辖区所有居民建房纳入排查整治范围,按照2018年7月1日以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群众反映强烈以及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突出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2018年7月1日《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后新增的未批先建、非法占地和超高超大、批少建多、批东建西等各类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特别是2020年7月3日全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三个时间段。

2.排查内容: 以乡镇为主体,逐户调查核实,全面摸清辖区房屋建设主体(家庭人口、是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基本情况(建房时间、用地面积、房屋结构等),审情况(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审批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3.整治方式: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发生的农村非法违规建房,要坚决拆除确保“零增长”;对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发生的农村非法违规建房,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处置;对2018年7月1日以前发生的突出农村非法违规建房,认真查清问题,待国家出台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政策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处理。

工作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6月10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办)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按逐栋逐户摸排核定的原则开展工作。各乡镇要及时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成立专班,以村为单位,以存档资料、农房登记、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逐村逐宗进行“地毯式”摸排,同时做好台账登记,对确属违规建房的,分别逐宗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台账2021年610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排查摸底情况和非法违规建房问题台账。

2.分类处置阶段(2021年6月11日--6月30日)

乡镇(办)要根据查出的问题台账,逐户列出重点、疑难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6月30日前将所有问题全部处置到位,将查处整改台账及整治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3.构建长效机制阶段(2021年6月30日至长期)

    建立由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景区管理、公安、纪检、宣传、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健全违建整治的长效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执行“五到场一公示”及动态巡查制度,实时掌握辖区建房动态,发现违规建设行为及时处置到位。压实责任乡镇(办)为居民建房管理主体,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村、组各级基层力量,结合农房确权登记,历年建房审批台账,全面规范农村居民建房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细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乡镇(办)要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2.密切配合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专项整治期间,每周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研究部署落实居民建房管理各项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居民建房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指导乡镇规范居民建房行为,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3.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LED电子屏、横幅、海报进行广泛宣传,各有关部门及乡镇(办)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严肃追究责任。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当担,乡镇要压实属地责任,成果上报要形成由村到乡镇逐级“签字”负责,管委会纪工委要将专项行动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

          会议成员名单

        2.三清山风景区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数据汇总表(2018     

          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

        3.三清山风景区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数据汇总表(2020     

          7月3日以后)

        4.三清山风景区农村突出非法违规建房数据汇总表  

          2018年7月1日以前)

        5.三清山风景区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信息采集表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61日印发  


附件1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 姚朝晖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召集人:张邦城   农工部部长

  : 俞宏虎   宣传部部长

          范佑平   景区管理局局长

  规划局局长

邱荣伟   建设房管局局长

连仕理   政法委书记

  公安分局副局长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农工部部长

  三清乡党委书记

王其文   枫林镇党委书记

毛哲良   港首办事处主任

:   宣传部

          钟雨琴   政法委

  自然资源分局

吴梦婷   农工部

林黎明   景区管理局

  规划局

吴颖霞   建设房管局

薛建华   公安分局

钟永团   三清乡

毛利平   枫林镇

  港首办事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日常工作,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周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工部副部长郑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集中办公人员为自然资源分局王烨、邱自鑫,农工部郑婷、吴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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