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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需求,保民生——长期护理保险走进三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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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好全市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要求,近期,三清山人社局精心组织,召集长期护理保险机构以及评估机构开展座谈会并部署相关工作。在乡镇、村两级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第一批因年老、失智、疾病、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重度失能人员可选择自主照料、居家上门护理以及专业机构内护理三种护理方式,并相应享受450元/月、900元/月和1200元/月的护理补助,能够有效减轻重度失能人员家庭负担。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重度失能人员选择居家上门护理的,由亲属经护理机构培训合格,可享受800元/月的亲情护理补助。

 
 
 

知道多一点

 
 
 

长期护理基本政策

(一)参保对象。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须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二)保障范围。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中因年老、失智疾病、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需要长期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以下简称“失能人员”)纳入保障对象(离休干部按饶老干发[2016]12号文件执行),重点保障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需求,并随经济发展和医疗护理水平提高,逐步调整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

(三)筹资渠道。通过优化医保统账结构、划转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余等途径筹集资金,建立基金划转、财政补助、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和社会捐助等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四)护理方式。根据护理需求,失能人员可自愿选择自主照料、上门护理和机构内护理等其中一种服务方式

1.自主照料。失能人员由其配偶、子女、亲属等照料护理,可享受小额补助

2.上门护理。失能人员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到其家中提供照料护理服务;

3.机构内护理。失能人员入住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并由护理机构专业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

(五)助推脱贫攻坚。对已纳入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户和城镇贫困人口:

1.失能人员选择居家上门护理的,可享受亲情护理,即由亲属经护理服务机构培训,在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下,为其家里的失能人员照料护理。亲情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其中800元由护理服务机构支付给失能家庭;

2.对有劳动能力且愿意从事护理工作的扶贫对象优先吸纳并进行培训,为失能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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