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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七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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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部、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的有关工作,确保全市水利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七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水办监督字〔2021〕4号)和上饶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上饶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安发〔2021〕2 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七大攻坚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水利局

                                   2021年3月29日


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七大攻坚战”工作方案

根据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局党组的大力推动下,我局明确“3+6”任务框架,全力实施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和排查整治两阶段目标任务。当前,三年行动已进入集中攻坚阶段。为进一步巩固前两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推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取得实效,确保全市水利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经研究,决定 2021 年在全市水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梳理、找痛点、定措施、猛攻坚”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建党100周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2.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影响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分析研判,出实招、见实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3.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双预防体系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辨识管控,挖掘各类风险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标本兼治;动态更新制度措施清单,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历史性、根本性问题。

4.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属地负责与行业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尚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严格落实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停工、停用。以水库、水闸、堤防工程等为重点,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运行调度规程(方案),定期维护检修机械、电气等关键设施设备,做好对大坝、泄水建筑物、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点部位以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监测和巡查。强化危险化学品和防雷击、高温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雷雨、高温天气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汛情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活动。5月12日,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6月,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要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答题等活动。11月9日,集中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到2021年底,确保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所有班组长轮训一遍。

(三)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时段等,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 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主动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全面督促本地本单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巡查。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隐患。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确保2021年底,一般隐患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五)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攻坚战。以深基坑、高边坡、 围堰、隧洞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为重点,全面落实工程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资质范围从事水利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电运行、水文监测及水利设计、野外勘测等方面和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持续推进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六)开展监管执法攻坚战。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施监督执法,科学制定监督执法检查计划,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执法。紧紧围绕管控风险、整隐患、盯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从事影响防洪安全、水工程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地区、单位及存在重大隐患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 处一起、问责一起、警示一片。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充分运用停工、停产以及不良记录、信用动态管理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达到预防性监管执法明显加强、重大风险 和重大隐患监管执法明显增强、监管执法检查与处罚次数同比明显上升的效果。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攻坚战。督促指导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队伍建设。同时,要督促指导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队伍建设。

四、整治步骤

从2021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前两阶段工作情况,结合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及责任单位,科学部署推动; 要通过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七大攻坚战”具体内容及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要于3月31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并进行动员部署,推动“七大攻坚战”落地落实。

(二)实施攻坚(2021年4月至9月。要根据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融入“七大攻 坚战”方案。要抽调骨干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三)总结提升(202110月至12。要对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分析发现问题和存在弱项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和补强弱项的对策,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做好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推进我市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七大攻坚战”在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单位集中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研究,组织开展本地、本单位攻坚行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和“消防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全面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指导解决重大问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分析研判本地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指导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肃督查考核。市局将把“七大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5日前报送本地本单位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于12月5日前报送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智 电话:0793-830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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