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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三江导托渠设计变更(第四批)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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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

  近日,上饶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转来上饶市三江导托渠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江导托渠设计变更(第四批)的请示》,我局对上报的4处设计变更进行了现场了解、会议讨论。根据《上饶市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导托渠项目推进会的主要精神〉的通知》(饶重大字〔2017〕6号)文件规定:“规划调整、设计调整必须走流程、走程序,原则上不予变更。会后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区县项目指挥部收集超红线征迁和设计变更事项,由市水利局汇总形成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报告上报市政府”的要求,现报请市政府审定。

 

  上饶市水利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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