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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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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上饶市水利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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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水利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计划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单位调整等事项的批复》(赣府字〔2021〕70号)《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市监明电〔2022〕2号)《全面推进上饶市“双随机、一公开、一集中”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实现行政执法检查全程留痕。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随机抽查的范围。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将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共4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其他未纳入随机抽查事项的行政检查事项,相关责任部门也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开展全覆盖监管。

(二)随机抽查的承办机构。“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由水利执法支队组织实施,“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水土保持科组织实施,“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由水利执法支队(原质监站)组织实施。

(三)随机抽查的程序。结合工作实际,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执法检查机构内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每次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确保监管到位,又要做好与其他监管方式的衔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避免执法扰企,又要消除监管盲区,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详见附件。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抽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大幅度提高联合检查数,做到“能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做到2022年参与联合检查数比例不低于50%。

(五)强化监管数据管理。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检查执法工作,应当按照“谁权责、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检查工作,及时记录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后48小时内将检查情况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其中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的,要形成书面案件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相关科室要高度认识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录入、完善检查细则、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等基础数据,确保检查对象库,涵盖全部检查对象名录,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机关相关科室位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准确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和行政检查执法数据,并统一归集于平台进行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形成监管合力。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配合,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移交市扫黑办;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上饶市水利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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