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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主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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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饶市水利局(函)

  饶水议字﹝2019﹞3号

  分 类:B类

  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0号建议的答复

  黄胜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新建清沙湾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铅山县清沙湾水利枢纽工程是信江干流规划梯级开发方案中第三个梯级,集发电、灌溉、防洪、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在“十三五”规划编制期间就列入了江西省水利“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2017年8月,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下发了环保部组织对信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审查修改意见,意见明确“清沙湾梯级涉及优先保护区域,建议不纳入规划实施”。遂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暂缓实施项目。所以,十三五期间该项目没有得以实施。

  二、办理意见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铅山县政府、铅山县水利局商议办理方案。今年6月,铅山县水利局向我局上报了《关于将铅山县清沙湾水利枢纽工程列入“十四五”规划的报告》,要求将该项目列入正在编制的省水利厅“十四五”规划。目前,我局正在积极与省水利厅沟通,争取将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优先安排项目、优先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力争早立项、早实施、早日发挥工程效益,为铅山县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上饶市水利局

  2019年7月8号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王永庆 市水利局建管科科长

  缪 凯 市水利局办公室科员

  联系电话:0793-8307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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