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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上饶市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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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水字〔202147

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上饶市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相关科室:

为切实加强全市水利监督执法工作,现将《2021年上饶市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饶市水利局

2021831

2021年上饶市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精神,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方案》(赣水监督〔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2021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部署,结合全省水利系统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及各类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要求,加强水利监督执法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行业监管,有效发挥监督执法合力,大力整治各类涉水突出问题,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推进上饶水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大美上饶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主要任务内容

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及当前易发多发突出性问题特点,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做好各项监督执法工作基础上,2021年重点围绕以下七大类监督执法任务内容,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本地区的监督执法工作。

1.河道清障、涉河建设项目及活动监督执法

监督、查处:违法侵占河道(包括湖泊、水库、渠道等,后同)、阻碍河道行洪、设立非法码头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影响河道行洪行为。

2.水利工程、设施保护监督执法

监督、查处:破坏、侵占、毁损水利工程、水文设施、防汛设施等违法行为;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规兴建码头等建设项目及实施开渠、挖塘、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行为。

3.水资源监督执法

监督、查处:无证、超量取水等违法违规取水;欠缴、拒缴、不按实际取水量缴交水资源费;拒不更换或者修复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的取水计量设施,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取水监控设施等违法行为。

4.河道采砂监督执法

监督、查处:无证采砂,未按许可证要求采砂,采砂船舶(机具)未依法依规集中停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收购、运输、销售砂石等行为。

5.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监督、查处: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行为;生产建设项目未依照方案要求将水保措施落实到位,与原方案相比发生变化未履行变更报批、备案手续,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及时缴纳,工程完工后未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

6.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执法

监督、查处:违法调整或修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等行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后期扶持规划,移民安置实物调查、监督评估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行为。

7.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执法

监督、查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设定过高门槛、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设定条件等排他性招标;建筑业企业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评标专家不按评标办法评标,帮助特定企业中标,违反保密原则向他人透露评标行踪、评标信息等行为。

(二)任务措施

1.做好动员部署。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七大类监督执法

任务内容,制定监督执法工作实施计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及时动员部署。各县(市、区)请于96日前将实施计划报市水利局河卫办汇总。

2.开展自查摸排。各地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七大类监督执

法问题实施全面排查,建立本级问题台帐,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问题,随同上一年度未整改完成的重点问题登记造册,形成本级重点问题台帐(详见附件1),于每月24日前将重点问题台帐报市水利局。重点问题清单要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确保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严格查处。

3.抓好整改督导。各地要按照实施计划推进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抓好本级问题整改。市水利局要对县(市、区)重点问题整改进行督促指导、复查核实、跟踪销号;对历年来久治未绝的、拒不停止或者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重大问题要重点督导,增强水行政监督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合力。市水利局要将确认的重点问题纳入强监管问题台帐实行月调度、闭环销号等动态管理,对各地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开展督查。

局机关相关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并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梳理各自领域存在的问题,对于本业务领域内的重点问题,结合各地各单位整改计划,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4.组织调研指导。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作为市水利局综合督察的主要内容,采取现场调研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地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开展不定期调研督导,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

5.不断总结提高。要及时对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

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等。各县(市、区)总结于1115日前报市水利局。

三、任务分工

为大力提升执法效能,根据《江西省水行政执法级别管辖规定(试行)》《江西省水行政执法级别管辖权限细则》,各级水行政监督执法任务分工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的总体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调度全市重点问题整改进度,对全市重大水事违法行为重点督导。依法依规对跨县(市、区)或权限范围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市水利局各内设科室河湖卫士监督执法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

各县(市、区)水利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七大类监督执法内容进行日常监管和巡查,全面排查监督执法问题,建立本级问题台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或处理。依法依规对辖区内的水事活动监督检查并水事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监督执法任务。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是我市落实和推进江西省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河湖健康生态的重点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水利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全员参与。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确保活动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各地要把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四乱”、非法矮围整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中央环保督察、涉水问题整改等各项涉水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河湖卫士监督执法重要内容,联合各地各有关单位,采取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加强河道清障、涉河建设项目及活动、水利工程和设施保护、水资源、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水利建设市场等六方面的重点监督。各类监督活动要明确监督主体,采取分级监督、联合监督等形式,强化监督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帐。

(三)明确职责,确保问题整改。各地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执行到位。一是对需水行政主管部门多个内设机构处理的相关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由问题对应的主要职能机构牵头,相关责任机构配合的方式,加大整改力度,及时跟踪进展,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对需立案查处的重大问题,交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机构指导水政监察机构立案查处。三是对跨行业的涉水重大问题,及时报送当地河湖长制办公室进行协调、督办。

(四)加强协作,确保整治效果。一是要完善监督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强化系统内部各科室的密切协作;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地域之间、行业之间的横向联动,强化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纵向联动,做到信息共享,有效形成打击合力。二是要加强行刑衔接、法纪衔接。在对水事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水事违法行为,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发现中共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要将问题线索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三是要积极加强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衔接。对符合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定的18类,以及全省水利系统重点打击的5个方面黑恶势力情形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当地“扫黑除恶办”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五)加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学习日”等活动契机,结合《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江西省节约用水办法》《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等法规宣传,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加强河湖卫士宣传,充分展示水利行业精神和水利干部职工良好精神风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参与河湖卫士监督执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向各级水利网等媒体报送监督执法稿件。

附件:1.河湖卫士监督执法重点问题台帐

2.市水利局各科室河湖卫士监督执法任务分工

附件1

()县(市、区)河湖卫士监督执法重点问题台帐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问题类别

序号

问题名称

情况描述

所属河道及河段

地点(***乡)

整改工作计划及完成时限

整改进展情况

牵头单位(部门)

配合单位(部门)

是否整改

到位

备注

河湖卫士执法

类问题

1

2

3

4

5

河湖卫士监督

类问题

1

2

3

4

5

附件2

市水利局相关科室河湖卫士监督执法任务分工

(一)河湖卫士七类监督执法任务

1.河道清障、涉河建设项目及活动监督执法

主要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市级权限范围内执法,

督促指导县(市、区)监督执法。违法违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违法侵占河道(包括湖泊、水库、渠道等,后同)、阻碍河道行洪、设立非法码头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影响河道行洪行为等。

责任科室:建管科,防御科,农水科,水行政执法支队。

2.水利工程、设施保护监督执法

主要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市本级权限范围内执法,督促指导县(市、区)监督执法。违法违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破坏、侵占、毁损水利工程、水文设施、防汛设施等违法行为;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规兴建码头等建设项目及实施开渠、挖塘、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行为等。

责任科室:建管科,农水科,防御科,水保科,水行政执法支队。

3.水资源监督执法

主要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市本级权限范围内执法,督促指导县(市、区)监督执法。违法违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无证、超量取水等违法违规取水;欠缴、拒缴、不按实际取水量缴交水资源费;拒不更换或者修复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的取水计量设施,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取水监控设施等违法行为。

责任科室:水资源科,水行政执法支队。

4.河道采砂监督执法

主要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市级权限范围内执法,

督促指导县(市、区)监督执法。违法违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无证采砂,未按许可证要求采砂,采砂船舶(机具)未依法依规集中停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收购、运输、销售砂石等行为。

责任科室:建管科,水行政执法支队。

5.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主要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市级权限范围内执法,

督促指导县(市、区)监督执法。违法违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行为;铁路、公路、风电等各类建设项目是否依照方案要求将水保措施落实到位,与原方案相比发生变化是否履行变更报批、备案手续,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及时缴纳,工程完工后是否启动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程序等。

责任科室:水保科,水行政执法支队。

6.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执法

主要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市级权限范围内执法,督促指导县(市、区)监督执法。违法违规事件包括违法调整或修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等行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安置规划、后期扶持规划,移民安置实物调查、监督评估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行为。

责任科室:水库移民科,计财科,水行政执法支队。

7.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执法

主要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市级权限范围内执法,

督促指导县(市、区)监督执法。违法违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设定过高门槛、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设定条件等排他性招标;建筑业企业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评标专家不按评标办法评标,帮助特定企业中标,违反保密原则向他人透露评标行踪、评标信息等行为。

责任科室:建管科,水行政执法支队。

(二)河湖卫士统筹协调任务

8.监督统筹协调

主要工作:统筹河湖卫士监督工作;制定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方案;将河湖卫士督查纳入水利综合督查工作任务;河湖卫士监督执法重点问题纳入强监管问题台帐开展整改情况动态管理;将行业监管发现的执法问题提交水政安全监督科处理。

责任科室:河卫办、水政安全监督科。

9.执法统筹协调

主要工作:将行业监管发现的需要执法的问题牵头分解至相关科室,督促指导基层抓好执法整改;对全市重大水事违法行为实施重点督导;对跨县(市、区)水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权限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河卫办、水政安全监督科。

上饶市水利局办公室20218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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