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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饶市水利局落实《江西省推进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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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水字〔202153

关于印发上饶市水利局落实《江西省推进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部、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上饶市水利局落实〈江西省推进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江西省推进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确保三大安全、强化六大管理、提升五大能力等十四个方面明确“十四五”时期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落实《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作为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的重要载体,作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向组织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水生态文明建设满意的答卷。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扛起“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措施、可量化、快落实。要实行挂图作战、对表落实,按照分工方案确定的43项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和科室职责,逐项细化分解,一一列出时间表,进一步明确任、措施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各科室要对照分工方案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快工作进度。对涉及多科室的工作,责任科室(排在首位的为牵头科室)要发挥统筹作用,积极沟通协调;配合的责任科室要立足大局,密切配合,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协调并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涉及跨地域参与、上下互动的工作,责任科室要加强对县(市、区)工作指导协调,县(市、区)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协同推进落实。

四、加强跟踪问效。各地、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调度推进,及时掌握相关工作动态和落实进展。每年630日、1230日分别向局党组报告半年、全年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情况。市水利局办公室将全程跟踪问效,定期调度推进,并结合省水利厅“四不两直”督查、年度考核评价等,对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全力推动《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上饶市水利局推进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上饶市水利局《江西省推进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上饶市水利局

2021916


附件1

上饶市水利局推进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

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好先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江华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建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运先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文光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国华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文卫群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杨明建办公室主任

李磊人事科科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叶继红计财科科长

王永庆建管科科长

王义邦农水科科长

钱海港水保科科长

刘波水资源科科科长

黄庆华行政服务科科长

王建兵安监科科长

韩志刚总工程师

黄茂旺市河长制工作科负责人

高光彪市质监站站长

王鹏市水政支队队长

张国林市河湖处处长

程建明市河湖管护中心副主任、防御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明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上饶市水利局落实《江西省推进新时代水生态

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一、确保三大安全

1.确保防洪安全。到2023年,防洪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堤防加固整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洪水调蓄能力和水工程调度、洪水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到2025年,防洪减灾能力全面提升,鄱湖安澜百姓安居专项工程有效推进,综合整治河道长度4500公里,存量病险水库安全风险全面消除。(责任科室:建管科、防御科)

2.确保供水安全。到2023年,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以上,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基本确立。到2025年,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供水能力10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基本建成,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责任科室:农水科、水资源科、总工办)

3.确保生态安全。到2023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270平方公里,涉水空间管控措施基本落实,河湖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到2025年,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45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86%以上,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智慧水利有效推进,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责任科室:河长办、建管科、水保科)

二、加强六大管理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

4.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健全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实施节水评价制度,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加快推进城乡生活节水。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节水型城市、灌区、企业、高校、小区及公共机构创建,推行合同节水管理,40%以上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责任科室:水资源科)

5.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建立超用水总量区域限批制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快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开展水资源“四定”管理创新试点,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完成跨设区市河流水量分配工作。(责任科室: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

6.严格取用水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监督管理。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完成取水口核查登记。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加强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加强地下水管理,合理确定管控指标。完成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责任科室:水资源科)

7.强化生态流量管控。制定生态流量河湖名录,综合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改善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条件,完善控制断面监测设施,实施动态监测。建立河湖生态流量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责任科室:水资源科、建管科、总工办)

(二)加强河湖管理

8.强化河湖长制。健全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实现巡河护河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地方和各部门主体责任,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持续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和“清河行动”等专项工作。加强基层河长办能力建设。(责任科室:河长办)

9.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全面依法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强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约束,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探索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岸线补偿制度,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强化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加强涉河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严厉查处违法侵占河湖行为。(责任科室:建管科)

10.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河湖岸线清理整治、“清四乱”、非法矮圩网围整治等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改善河湖面貌。开展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治,逐步消除存量,坚决遏止增量。探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加强河湖管理动态监控。(责任科室:建管科)

11.强化河道采砂管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推行政府集中统一经营模式。全面执行采砂规划制度,严格采区许可,推进集约化、智能化、规模化开采。常态化推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打击中小河流非法采砂行为。结合河道整治、水库山塘清淤,因地制宜推进疏浚砂石综合利用,促进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责任科室:水政支队)

(三)加强水土保持管理

12.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建立水土保持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实现人为水土流失全覆盖、常态化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重点加强水利、公路、风力发电、矿山开采、电力输变电等建设项目现场检查。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全过程监管,加强自主验收管理。(责任科室:水保科)

13.构建科学有效监测体系。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推进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监测评价,强化监测成果应用。(责任科室:水保科)

(四)加强水利建设管理

1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完善项目法人管理与考核,狠抓项目主体责任落实。推广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总承包、全过程咨询、代建制等建管模式。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责任科室:建管科)

15.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严格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及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制度。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健全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责任科室:建管科)

(五)加强水利工程管理

16.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健全完善激励机制,落实理清管理事项、明确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程序、科学定岗定员、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评价等“六步法”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类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强化标准化管理结果运用。(责任科室:建管科)

17.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推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完成国有水利工程划界。常态化开展圩堤、水库(闸)注册登记和水库(闸)安全鉴定,建立水库降等报废退出机制和病险水闸名录。落实水库、圩堤安全管理责任,突出抓好跨行政区域工程管护责任落实。加强灌区、排灌泵站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责任科室:建管科、农水科、总工办)

18.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严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程序,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优化移民安置方案,完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进度协调机制,推动移民搬迁和规范移民安置验收工作,保障水利水电工程顺利建设。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紧密结合乡村振兴,以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移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宜居的移民新村和构建有地域特色的移民产业体系,促进移民就业增收,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责任科室:建管科)

(六)加强水利风险管理

19.加强洪旱风险管理。加强洪泛区、蓄滞洪区管理,控制人口增长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组织区内人口外迁。加强蓄滞洪区、单退圩堤应用管理。科学设定水库汛限水位、河道警戒水位,按规定程序落实水库汛限水位批复。完善水库群联合调度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调度水平。加强雨水情监测,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增强河道风险防范意识,开展风险评估,落实防范措施。统筹防汛抗旱,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适度承担风险,合理利用洪水资源。推广洪水保险,开展堤防保险,减轻洪灾损失。(责任科室:防御科、建管科)

20.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理。调整完善网络架构,建立多层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密码保护、身份认证等网络安全基础服务。加快构建系统全面的网络安全感知体系,提高网络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分析决策能力,构建网络安全大脑。(责任科室:原信息中心)

21.强化安全隐患督查整改。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健全水利综合督查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综合监督、专业监督、专职监督、日常监督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强化各级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查、认、改、罚”全流程闭环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责任科室:安监科)

三、提升五大能力

(一)提升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22.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推进鄱湖安澜百姓安居专项工程,适时启动鄱阳湖区重点圩堤升级提质整治,全面完成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除险加固及水文监测设施建设、鄱阳湖区保护面积万亩以上单退圩堤加固整治、康山国家重点蓄滞洪区建设,推进珠湖国家一般蓄滞洪区前期工作。实施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千亩圩堤整治、洪患村镇河流综合治理、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全面消除存量病险水库安全风险。建立常态化除险加固机制,对新出险水库(水闸)实施除险加固或降等报废,做到出险一座销号一座。推动114座病险水电站除险加固。继续支持基层开展重点山塘整治。推进易涝区治理。(责任科室:建管科、防御科)

23.加强供水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达标改造,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基本建成大坳灌区,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一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引调水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责任科室:农水科)

24.加强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加快赣抚尾闾综合整治等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建设最美岸线,开展幸福小流域建设试点。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推进水利工程生态化改造。创建一批水生态文明村、绿色小水电站,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水利风景区。(责任科室:河长办、建管科、水保科、农水科、水资源科)

(二)提升水利创新发展能力

25.深入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健全水权交易制度,培育水权市场,推进流域间、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鼓励各地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水权水市场改革方式,打造各具特色的改革模式。(责任科室:水资源科)

26.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农业水权制度,加快建成农业供用水计量设施体系,促进农业生产节水减排,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持续良性运行。(责任科室:总工办、农水科、建管科、水资源科)

27.深化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完善财政补助、价格机制等支持措施,鼓励农民、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创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推行水利工程企业化、物业化管理,实现管养分离。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探索“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水利工程集中管理模式,促进工程良性运行。(责任科室:建管科、农水科)

28.探索推进水价值转换。将水生态修复同水产品价值提升结合,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同城市环境改善结合,水利工程生态改造、水环境保护同水域文化旅游结合,实现水域生态治理向水域经济效益双向转化,激活水优势。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式,探索畅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换路径,打造水价值产业链,走出“资源—资产—资金—资本”的良性发展路子,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水利力量。(责任科室:水资源科、建管科、农水科、总工办、城防处)

(三)提升水利科技引领能力

29.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支持省级四大水利科技创新基地深挖潜力,做实做强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水利部鄱阳湖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构建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鄱阳湖研究大平台。加强水利科研平台资源共享。(责任科室:人事科)

30.推进水利科研攻关。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组织大团队,围绕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现代治水体制机制、低碳水利等重点领域,开展科研大项目攻关,不断产出大成果。借助“外脑”加强重大科技问题联合攻关,实现重点突破。(责任科室:水科所)

31.强化水利科研成果转化。加强科研成果技术验收和第三方评价,推进科研成果示范应用和成果转化。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水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制定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水利科普,推进科普基地建设,完善科普激励机制,创作一批贴近公众、科学实用的水利科普作品,并推动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打造水利科普特色活动,提升全民水科学素养。(责任科室:人事科)

32.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坚持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坚持走全国前列、走产业化发展目标,按照“1+2+3+N”总体框架,持续完善“江西水利云”和水利通信网、水利信息采集网络“两张网”。建设全要素动态感知的水利监测体系,提升涉水信息动态监测和全面感知能力。鼓励基层水利应用创新,建设协同创新的智慧水利应用体系,提升水利业务精细管理及决策支持能力。(责任科室:建管科)

(四)提升水利人才支撑能力

33.加强水利人才教育。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交流,构建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围绕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水问题研究,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以及研究生培养基地等平台作用,加快培养水利“高精尖缺”人才。支持水利职业教育发展,强化水利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责任科室:人事科)

34.加强水利人才引进。优化事业引人环境,加大特殊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创建人才管理交流和服务平台。推进选派高层次人才到基层水利部门挂点,提高人才服务基层能力。(责任科室:人事科)

35.加强水利人才培训。创建“订单式”培养、“单位+院校+企业”等水利基层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实施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和“三支一扶”政策,不断充实基层水利人才队伍,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开展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基层水利职工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素质。(责任科室:人事科)

36.加强人才政策落实。推动国家人才政策落地落实,创新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待遇激励等政策机制,坚持感情留才、事业留才、创新创业留才。(责任科室:人事科)

(五)提升水文化发展能力

37.推进水文化传承发展。深入开展河流文化研究、水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挖掘水利工程、水利历史人物和重大水利事件的文化价值。积极申报世界灌溉遗产、国家水利遗产,加强水文化遗产保护修复。将河流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打造更有文化内涵的水利风景区和幸福河湖。推动水利工程与水文化深度融合,提高水利工程文化品味,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水文化品牌。(责任科室:办公室)

38.加强水情教育宣传。依托水利工程、水利科研试验平台、水利风景区、水文化遗产建设水情教育基地,开展水情宣传教育。推动水情教育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鼓励水情教育课程进高校、党校。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和新媒体,组织开展水情宣传教育活动,讲好水利故事,提高社会公众节水护水爱水意识和行动自觉,为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实现人水和谐,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39.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新时代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将水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行动计划落实。各级水利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牵头部门及责任分工,确保组织落实到位。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评估和考核机制,将行动计划落实纳入水利综合督查、水利改革发展考核、河湖长制考核内容,推动行动计划落实。开展中期评估(2023年)和终期评估(2025年),评估结果予以通报。(责任科室:办公室、安监科、河长办)

40.突出规划引领。推进流域综合规划、“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网规划等重大规划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科学谋划水利发展,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健全水利前期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强化项目储备。抓好水利项目环评、用地预审等要件办理,协调解决征地移民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项目多开早建。(责任科室:计财科、建管科、水资源科、水保科)

41.完善法治支撑。认真贯彻《水法》《长江保护法》等水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推进地方水事立法进程,不断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开展立法后评估,加强水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适应执法重心下移要求,加强市、县水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强化基层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密切与检察、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强化省、市、县水利部门的上下联动,推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水利观念。(责任科室:安监科、水政支队)

42.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推动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投入保障机制。统筹预算安排资金,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用好各类优惠政策,拓宽水利项目融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投入,引导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水利建设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责任科室:计财科)

43.优化政务服务。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激励水利干部职工担当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持续正风肃纪防腐。推进“五型”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务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水利政务服务效能,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责任科室:人事科、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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