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水建字〔2021〕96号
上饶市水利局关于铅山县陈坊乡清淤工程(陈坊河万年村段、长寿河长寿村段、沽溪河沽溪村段)实施方案的批复
铅山县水利局:
2021年8月28日,我局在上饶市主持召开了《铅山县陈坊乡清淤工程(陈坊河万年村段、长寿河长寿村段、沽溪河沽溪村段)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上饶市水利局、铅山县水利局,以及《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翔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经过察看拟建工程现场和观看拟建工程影像资料,听取拟建工程情况介绍和《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设计汇报后,经过对该工程《实施方案》的认真讨论,形成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提交了《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实施的必要性
陈坊河以陈坊、杨林朱家分为上中下游,上游有西坑水、拂寨水为两处源头。属山区性河流,河床多漂砾,河宽6~20m,沿岸森林资源较丰富,是铅山县主要林区;中游两岸渐渐开阔,河宽20~40m,现状河道多为淤泥质土、细砂、砂卵砾石,长期以来,受水流冲刷搬运,经逐年淤积,加之河道内不合理的生产活动,造成陈坊河万年坝下游两岸淤积严重,河道中间形成沙洲,该河段附近支流长寿河及沽溪河同样存在淤积的情况,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为提高现状河道行洪能力,稳定河势避免两岸冲刷,有效降低洪涝灾害,保障该河段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社会生活环境,对陈坊河万年村段及其支流长寿河长寿村段、沽溪河沽溪村段进行清淤是十分必要。
二、水文
1.基本同意选用铁路坪水文站为陈坊河万年村段设计洪水计算的参证站,基本同意设计洪水成果采用由实测资料计算的成果,10年一遇洪水为498.7m3/s;基本同意陈坊河支流长寿河长寿村段、沽溪河沽溪村段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的成果,10年一遇洪水为126.23m3/s、149.46m3/s。
2.基本同意清淤各河段水面线计算方式及成果,河道清淤后增加河道行洪断面面积,加大河道行洪能力,是有利的。
三、工程地质
1.同意区域稳定性评价。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界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区域稳定。
2.基本同意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工程区沿河道分布有河心滩、河边滩及河漫滩,淤积物主要为冲积砂、砾砂、砂卵砾石和砂壤土等,影响了河道的行洪,河道清淤是必要的。
3.下阶段进一步探明复核工程实施范围内桥梁、河堤、各类管线等涉河建筑物的埋深和上部覆盖等情况,并根据复核情况进行工程稳定性分析,优化清淤设计。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1.原则同意陈坊乡清淤工程实施范围,陈坊河万年村段疏浚范围为万年坝至下游404m,疏浚长度为404m;长寿河长寿村段疏浚范围为长寿村范家至官坝头廖家河,疏浚长度为1456m;沽溪河沽溪村段疏浚范围为沽溪村碗厂里至丁家湾下游710米处,疏浚长度为1670m;工程疏浚总长度为3530m。
2.基本同意只对局部淤积严重影响行洪的河段进行疏浚,以使河道平顺,泄洪顺畅的原则进行清淤。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1.原则同意陈坊乡清淤工程总体布置,下阶段还应与两岸堤防建设或规划相结合,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在桥梁、堤防、岸坡、拦水坝、埠头、各类管线等涉河建筑物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清淤疏浚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疏挖范围。
2.基本同意横断面疏挖坡比不陡于1:4.0,疏挖边坡坡顶不超过堤岸坡脚保护范围以内的设计。下阶段应以不改变原河道纵剖及疏挖河底高程与原河道河底高程相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疏挖纵剖。
3.在清淤疏浚实施过程中,不得发生经营性采砂行为,确有必要,须按《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
六、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施工总布置及施工方法。
2.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主体工程总工期按3个月控制。
七、工程占地与拆迁
基本同意工程占地面积以及工程占地补偿投资。
八、环境保护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有关内容。
九、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设计。项目实施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水保手续,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水保“三同时”制度。
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有关内容。
十一、节能设计
基本同意节能设计有关内容。
十二、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设计有关内容。由于本工程为清淤疏浚工程,清淤所产生的河道砂石资源由铅山县政府统一处置管理,并应做好实施期间的监管工作,以免出现乱挖、超挖等影响两岸及涉水工程安全的现象。
十三、工程概算
1.基本同意本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办法、定额及费用计算依据。
2.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编制价格价格水平期为2021年8月。
3.经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82.56万元,详见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十四、国民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经济评价的原则、采用的参数及评价方法。
1.对河床清淤整治,不可挖深、不可拓宽河段,不可改变河流的天然河道及河势,不得扰动河床原状地质构造。
2.铅山县水利局应根据所属业务管理范围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违章、违规、违法施工行为立即进行查办整改。
3.本工程的建设还需征得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
上饶市水利局
2021年9月13日
附表:
铅山县陈坊乡清淤工程(陈坊河万年村段、长寿河长寿村段、
沽溪河沽溪村段)实施方案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独立费用
合计
Ⅰ
工程部分
361.38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271.81
271.81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36.86
36.86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35.50
35.50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308.67
35.50
344.17
基本预备费
17.21
静态总投资
361.38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融资利息
总投资
361.38
Ⅱ
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
10.58
Ⅲ
水土保持工程
8.48
Ⅳ
环境保护工程
2.12
Ⅴ
工程投资总计
382.56
静态总投资
361.38
总投资
3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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