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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广信区福田自来水有限公司备用水源取水工程(8万t/d)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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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水建字〔2022〕12号

上饶市广信区福田自来水有限公司: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及《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的相关规定2021年12月27日,上饶市水利局在上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广信区福田自来水有限公司备用水源取水工程(8万t/d)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业主单位上饶市广信区福田自来水有限公司、广信区水利局、上饶市水利局水资源科、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上饶市永正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等。会后,编制单位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同意取水许可申请。经法制审核后,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信区福田自来水有限公司备用水源取水工程(8万t/d)项目建设,保障广信区城区人口增长对城市应急供水要求。

二、备用水源取水地点为广信区滨江西路中段(湖州尾特大桥上游约 1.0km)信江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4′53.71〃,北纬 28°25′24.80〃处。取水口所在信江河段水功能区为信江广信区饮用水源区,水质管理目标为Ⅱ-Ⅲ类。同意项目取用地表水,年取水量397.2×104m3,取水用途主要为生活用水。

   三、本工程采用的用水定额《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DB36/T419-2017) 中有关用地类别的用水指标,用水指标合理。

    四、根据江西省贝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水源水质检测报告(贝环境检测字(2021)第H0068号),检测水样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项目取水口所在河段水质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五、项目供水退水主要是居民生活用水,排入污水管网,进入上饶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退水要确保达标排放,避免污染环境。

    六、本工程《报告书》对项目节水措施方案与保障措施进行了分析论证,节水评价内容合理,节水评价结论与建议基本可行,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七、本工程应在取水管道上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要接入江西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实现实时在线上报用水量。

    八、本工程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后,试运行满30日后90日前,应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验收材料,经验收合格,我局视实际取水情况颁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或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业主单位应重新或补充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报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查。

附件:《广信区福田自来水有限公司备用水源取水工程(8万t/d)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的评审意见

上饶市水利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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