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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水利局关于《上饶市广信区福田自来水公司备用水源取水工程(取水泵房)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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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水建字〔202193


广信区水利局

    根据你上报《关于上报<上饶市广信区福田自来水公司备用水源取水工程(取水泵房)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报告》(“饶广信水[2021]22号”以下简称《评价报告》),2021年7月27日,上饶市水利局在行政中心主持召开了《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有上饶市水利局、广信区水利局、广信区福田水厂和《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上饶市科信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等。与会人员听取了《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报告编制情况汇报,经过对该《评价报告》的认真讨论,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编制单位根据这些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过法治审核后,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福田水厂常用水源为大坳水库,从上饶市城市供水工程的引水主管道分水,备用水源为信江水,现有取水泵房位于在建旭日大桥下游1km内。由于取水泵房位于旭日大桥下游1km以内,存在环境风险,不符合饮用水源取水口设置规范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规定。故对广信区福田水厂取水泵房进行改移是十分必要的。

    拟改移重建的取水泵房取水规模为8万t/d,取水口位于湖洲尾大桥右岸上游约900m处(位于在建旭日大桥下游约1.1km),在信州水利枢纽上游库区内。取水泵房形式为岸边式,主要包括取水泵房、工作桥及输水管道等建筑物。取水泵房下部61.0m以下为桩基础,61.0~70.65高程为钢筋砼竖井结构,竖井平面尺寸为15.33×10.31 m,其中顺水流方向长为15.33m。工作桥长9.15m,宽3.6m,桥面高程为70.60m,桥梁底高程为70.00m。取水泵房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二、总体评价

   1、《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

    2、《评价报告》所采用的评价依据、技术线路、工作内容及基础资料基本齐全,分析评价计算方法和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三、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河道演变趋势分析的结论,工程建设后河道仍保持基本稳定。

    四、防洪评价计算

   1、基本同意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水面线的计算方法。

    3、基本同意冲刷分析。

    五、防洪综合评价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内容。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符合防洪规划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的分析内容。

    3、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有不利影响但影响较小的评价。

    4、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工程建设对排涝基本无影响的评价。

    5、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河势稳定影响的分析结论。

    6、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利工程及设施的影响分析。取水泵房处存在局部冲刷,对现有旭日护岸坡面和坡脚将产生淘刷,对堤坡及游步道固脚稳定有一定的影响。

    7、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拟建取水口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适当的评价。

    8、基本同意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分析。

    9、基本同意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六、工程影响防治措施

   1、根据设计内容,取水口布置在旭日护岸迎水坡及坡脚处,并在坡面以下铺设输水管道,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对堤坡进行开挖、扰动,施工期间应加强临时开挖边坡支护工作,工程建设完后要求对坡面和坡脚采取防冲保护措施,确保岸坡和游步道固脚稳定。

    2、在施工中需修筑施工围堰,工程建设完后要求恢复河道自然状态,并采取防护措施。

    七、结论与建议

   1、本工程取水建筑物采用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高于旭日护岸所保护广信区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故选取泵房的防洪标准与现有堤防的洪水标准及技术管理要求是相适应的,防洪标准合理。

    2、工程建设对河势基本没影响。

    3、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有不利影响,但影响较小。

    4、工程建设对排涝基本无影响。

    5、取水泵房和工作桥分别布置在堤坡脚和迎水坡上,虽然占用行洪断面很小,但改变了取水建筑物位置的流速,流态紊乱,加重了取水泵房、工作桥周边堤坡面、堤脚的冲刷,加之泵房下部为桩基础,泵室底板与堤岸游步道之间存在淘刷。故建议设计单位进一步摸清取水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做好取水泵房基础处理和防冲保护设计,并对其上下游一定范围内的堤坡和坡脚采取防冲保护措施,确保取水建筑物、堤坡及游步道固脚的稳定。

    6、建议设计单位和《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进一步复核取水泵房抗冲、抗浮稳定,复核取水泵房所在断面处及附近游步道固脚抗冲能力。

    7、工程施工期尽量避免汛期,确需在汛期施工时必须保证原河道行洪畅通,及时拆除有关影响行洪的施工围堰、便道等,并制定相应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8、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除河道里、滩地上开挖的沙土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9、工程建设运行期间应服从河道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与防洪调度安排,掌握施工期上游的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确保建设期间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完工验收广信区水利局应参与,确保工程按设计要求运行。

                        

                          上饶市水利局

                          2021年93

上饶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9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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