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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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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一、申报依据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申报材料

1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转报文件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4、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说明(可容缺材料)


三、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9个工作完成。

四、是否收费

不收费

五、受理地点

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专科办理服务区C07窗口

六、受理人:李晓斌、郑华

    审核人:黄庆华

    审批人:汪文光

七、联系电话:0793-8209041,8307116

事项可在“江西省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办事大厅”进行申报,也可到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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