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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许可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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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许可办事指南

一、申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一)采砂、采石、取土、淘金(以下统称采砂);"

二、申报材料

1、《江西省河道采砂申请书》

2、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3、船舶证书

4、工程性采砂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5、有纠纷的河段应提交与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协议书

三、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22个工作完成。

四、是否收费

不收费

五、受理地点

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专科办理服务区C07窗口

六、受理人:李晓斌、郑华

    审核人: 黄庆华

    审批人:汪文光

七、联系电话:0793-8209041,8307116

事项可在“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上饶分厅在线办理栏”进行申报,也可到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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