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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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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7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朱建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本级(含市直、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的总体目标,奋力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积极落实工业崛起“2050”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大旅游、大数据、大健康、大物流等新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及新动能培育。着力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担保体系建设,2019年我市被财政部确定为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12月全市共计新增减税降费46.23亿元,其中减税38.25亿元;社保降费7.98亿元,新增减税降费惠及企业17.75万户,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得到激发。

——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民生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增收节支各项要求,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四个国定贫困县顺利脱贫摘帽;着力推进大美上饶建设,创卫、老旧小区改造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功能有所改善,城市品质得到提升。坚持补短板、兜底线,持续改善民生福祉,集中财力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1件实事。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对原市县财政体制进行了适当调整,对高铁试验区财政体制实行了独立运行,保持上饶县撤县设区在过渡期财政体制不变,市本级辐射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能力有所增强。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清产核资,修订完善了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三个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

——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健全资金运行监管体系。创新绩效评价方式,通过创新“绩效+第三方机构+专家/多头参与”等财政重点评价模式,提升了评价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债务动态监测、风险预警机制。修订完善了投资评审委托业务分配管理、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市场定价、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等多个办法,实现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和政府投资项目等资金阳光拨付,进一步扎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

——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相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明确细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清单、目标、责任,认真做好整改相关工作。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02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9293万元,上年结余120597万元,调入资金1657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331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45万元,收入合计10224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6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4011万元(市级上解省级与县级上解市级扎差数),债务还本支出5331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338万元;年终结余19851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完成了全年预算收支任务。

政府性基金收入8893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363万元(省级补助市级与市级补助县级扎差数),上年结余5764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9441万元,收入合计10730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9437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920万元,调出资金10706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342万元;年终结余2937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7466万元,上年结余34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万元(省级补助市级与市级补助县级扎差数),收入合计2009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93582万元,调出资金7363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收入177692万元,上年结余272069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145564万元,年终结余301240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财政资金结转较大。至2019年底,市本级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结转较大,涉及金额129312.4万元,其中:市直116488.5万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11596.79万元、三清山风景名胜区1227.11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等原因。

(三)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尚不完善。一是项目绩效评价开展不到位。2019年,上饶市财政局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的项目支出合计96153.67万元,占当年市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总金额274681.54万元的35.01%(低于60%)。二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流于形式,并且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如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编制了综合业务及配套用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三级指标目标值均为不可量化指标。市城防处编制的陆羽公园绩效目标申报表显示年度总金额为38116.39万元,与实际预算金额827.07万元相差较大。上饶市救助管理站编制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经费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绩效指标中均无指标值。

(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执行不到位。至2019年末,上饶市财政局尚未制定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且市财政局未盘活2017年至2019年收回的国债基建结余、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结余等资金1938.11万元。

(五)部分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至2019年末,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有60119.66万元政府债券资金结存在单位账上尚未使用,其中:结存1年以内资金36523.33万元,结存1-2年资金23596.33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并重点审计了上饶市商务局、上饶市工信局等12个市直部门及所属4家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报还不够完整准确,涉及9个部门。一是未将上年结余和其他收入纳入预算,涉及上饶集中营、上饶日报社、市妇联、编办、工信局、商务局及市容环卫处等7个部门,涉及金额4785.31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细致造成预决算差异较大,涉及方志敏干部学院、上饶集中营、商务局、编办及妇联等5个部门,涉及金额3788.64万元。三是市水利局预算支出编制未细化,涉及金额280.2万元。

(二)预算执行还不够严格,涉及7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一是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费用。上饶日报社无预算列支员工中餐补助8.45万元和离退休人员政府性奖金78.83万元;上饶集中营无预算列支茅家岭乡解放居委会工作经费7.3万元;市水利局超预算发放政府性奖金173.66万元;市工信局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培训费、奖金等合计370.15万元。二是扩大开支范围。市残联超标准列支会议费8.7万元,且部分报销手续不规范;市政府驻南昌联络处违规报销非单位人员电话费0.43万元,且在工会账中列支退休人员福利费11.01万元。三是费用报销凭据不齐全、不合规。市残联列支聘用人员上门调查残疾人用工情况费用4.2万元,却无相应登记资料;市政府驻南昌联络处部分差旅费、办公费报销手续不规范,无住宿发票或采购清单;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无接待公函列支接待费8.63万元;市工信局下属单位市墙革办、散装办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部分无接待公函、出差审批单、物资领用单或私车公用补助发放未审批等。

(三)资金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涉及3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一是资金管理方面,涉及金额3125.93万元。市水利局应收未收水资源费12.44万元和水土保持补偿费2033.15万元;市传媒公司实有资金账户滞留应缴财政专户款项757.63万元;方志敏干部学院培训收入262.58万元滞留过渡户未缴财政专户,且已开票的应收未收培训费44.78万元未在账面反映;市工信局下属单位市墙革办往来款项15.35万元未及时清理,部分款项挂账长达20余年。二是资产管理方面,涉及金额148.34万元。市政府驻南昌联络处下属单位上饶信昌服务中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合规,涉及金额2.78万元;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少入账68.24万元;方志敏干部学院采购家具、信息化系统等固定资产共计67.52万元未入账;市工信局下属单位市墙革办未及时报废核销已损坏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9.8万元。

(四)“三公”经费管理不够到位。一是“三公”经费总体执行率0.16%至100%不等,存在执行率不到位情况。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执行率低于40%涉及18个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执行率低于40%涉及5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执行率低于40%涉及49个单位。二是“三公”经费未纳入决算报表,涉及18个单位,涉及金额13.7万元。三是“三公”经费存在未纳入“三公”经费监控平台,涉及38个单位,涉及金额1271.34万元。

三、县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玉山县、德兴市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未按规定细化。玉山县财政年初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德兴市财政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均未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

(二)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涉及金额6710.04万元。玉山县非税专户滞留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6561.79万元未缴库;德兴市将应缴国库的预算收入滞留在非税收入专户,涉及金额148.25万元。

(三)土地出让金催收不到位,涉及金额16423.17万元。其中:玉山县1112.8万元、德兴市15310.37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级政府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9年7月以来,全市共抽查了183个政府部门,资金总量176417.25万元,跟踪审计121个项目,投资总额50670.22万元。按照审计署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总要求,重点审计了以下方面:

(一)疫情防控资金方面。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2020年2月至4月开展了全市应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审计发现问题42个,涉及问题资金6729.05万元,已整改问题34个,已整改到位金额5351.74万元,其中已拨付滞留财政专项资金1040.18万元、挽回或避免损失11.51万元,采纳审计意见33条,建立制度7项、完善制度2项,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审计监督保障。

(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2019年至2020年3月底,我市已减税款124.89亿元(含减免增值税及出口退税82.42亿元),大规模减税降费有效降低了企业和个人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但具体执行中还存在部分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的问题。一是广丰区供电公司因暂未接管部分新开发的商铺,致使该部分用户未完全享受到政策调价优惠。二是广丰区社保局因上级文件下发滞后导致未及时退回多缴的工伤费用,涉及金额2.1万元。

(三)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审计持续跟踪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底,我市拖欠账款的金额为703.23万元,涉及12个单位,主要为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清欠约束机制,多数单位已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部分单位因资金困难或工程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拖欠账款还有待解决。截至2020年6月底,尚有139.9万元未清偿。

五、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风险相关审计情况。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开展了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审计发现信贷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把关不严、未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虚假列支宣传、广告费等相关费用套取资金等违规问题20类,违规资金缴入市财政专户94.8万元,促进了财务收支、业务经营的规范管理,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二)扶贫审计情况。

1.产业扶贫审计调查情况。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广丰区、铅山县2017年和2018年产业扶贫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各部门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认真实施产业扶贫,为加快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与贫困户利益联系不紧密、资金使用不规范以及部分项目效益不佳等问题。一是产业扶贫相关政策落实方面。铅山县产业扶贫贷款财政贴息不到位,涉及金额18.77万元;广丰区未落实产业扶贫保险政策。二是项目安排和实施方面。铅山县3个产业扶贫项目未按要求验收;广丰区产业扶贫项目分红政策未实行差异化分配,涉及项目资金1810.83万元。三是资金使用方面。铅山县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动态调整机制不健全,财政部门向银行机构多预存风险补偿金942.12万元;广丰区、铅山县产业扶贫实施主体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合作社后脱离监管以及部分合作社财务不健全、会计核算不合规等问题。四是扶贫项目效益方面。铅山县7个乡镇的8个产业扶贫项目向贫困户少发放分红款186.26万元;铅山县存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情况不佳、产业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

2.扶贫资金安全方面。婺源县虚报冒领扶贫资金0.3万元;铅山县扶贫小额贷款资金2.1万元闲置未使用、贫困人员识别不够精准;余干县存在贫困户重复享受扶贫政策金额2.7万元、截留易地扶贫搬迁户资金7.16万元等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级政府现已整改到位。

(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情况。重点开展了德兴市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结果表明,德兴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但审计也发现39.6亩耕地抛荒、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15310.37万元、国有林场承包费11.99万元未上缴财政等问题。相关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六、重点民生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的要求,2020年1月至4月,开展了除市本级、信州区外的11个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审计发现部分县(市、区)存在住房保障和税费优惠等政策方面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2个县(市)财政部门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1年以上未拨付,涉及金额12567.43万元;9个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超过1年,涉及金额178655.13万元;8个县(市、区)公租房租金收缴不到位,涉及金额757.32万元;5个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涉及金额1001.31万元;1个县租赁补贴滞留财政部门未发放,涉及金额189.84万元;1个县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存在个人通过提供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拆迁补偿款2.59万元。二是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8个县(市、区)未完成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任务1382户;2个县(市)17套公租房违规改变用途;2个县(区)部分安居工程住房管理不够规范,无偿将公租房提供给个别单位使用或未经过公开摇号直接将公租房分配给财供人员使用。三是4个县(区)未按规定减免税费265.56万元。

(二)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重点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量真实性、工程招投标程序规范性等审计,出台了《上饶市审计局备选库造价咨询机构考核办法》。2020年已完成4个工程项目,报审金额38643.55万元,核减金额1477.45万元。

七、审计移送线索和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达了审计决定。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204755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13875.6万元;审计后,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528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6022万元、应上缴财政2819万元、应缴纳其他资金105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4972万元;审计移送处理事项17件,移送处理人员5人,涉及公职人员3人;提交审计信息32份,提出审计建议271条。市审计局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至6月底,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36771万元。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管理,推动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强预算管理,在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动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强化绩效意识,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压减无效低效开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尽快制定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各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全面掌握各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机制。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妥实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发展以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格局,持续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关注减税降费效果和后续对财政收支影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着力稳企业保就业。

(三)进一步改善民生,强化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高质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工程进度、分配使用、项目绩效等管理,着力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强化扶贫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效果,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增强相关落实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形成实用管用长效机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屡查屡犯、敷衍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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