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政务信息的主要任务是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多方面信息,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应重点反映以下方面的信息:
(一)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情况及难点、热点问题。
(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四)审计工作进展、审计整改情况。
(五)具有参考借鉴意义的政策建议、专题调研和研究成果。
(六)上级审计部门政策动态、政策举措等。
第三条 政务信息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快速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第一时间报送。
(二)真实。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
(三)准确。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准确。
(四)规范。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五)全面。系统、客观、全方位地反映工作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六)深入。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第四条 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文字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积极主动将有关政务信息反馈市审计局办公室,保证报送数量的同时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第五条 实行政务信息审核制度。各科室报送的信息必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暂时不宜公开的重要信息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扩散。
第六条 突出政务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应当迅速报送;必要时,应当连续报送。约稿信息应按时限要求报送。
第七条 实行信息通报制度。每半年市审计局办公室对各科室信息编报情况进行通报。
第八条 本制度由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饶市审计局
2020年4月17日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