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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2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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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上饶市委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2022年7月21日,上饶市司法局在收集审核市直相关单位报送免罚清单的基础上,汇总公布了《上饶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2版)》

一、背景介绍

2021年以来,上饶市积极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切实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6月29日,上饶市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出台了《上饶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广新旅、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2022年年初,上饶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清单”,为贯彻落实“一号改革工程”的相关要求,7月21日,上饶市司法局在收集审核市直相关单位报送免罚清单的基础上,汇总公布了《上饶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2版)》。

二、起草过程

2022年4月7日,上饶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梳理编制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启动了“第二批免罚清单”研究制定工作市司法局组织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统一编制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6月28日下发了《关于征求上饶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就统一编制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7月20,报局合法性审查科进行了合法性审查。7月21日,由市司法局统一汇总公布。

三、工作目标

一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行政执法相对人的负担,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二是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把握执法尺度,通过有效监管帮助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做到精准执法

四、主要内容

《上饶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2版)》涉及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23个行政执法部门,涵盖272项轻微违法行为,内容包括企业登记变更、药品零售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多方面。

、保障措施

(一)积极良性引导。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并做好行政执法记录。当事人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统筹做好清单实施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将清单内容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管理,及时应用江西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时组织对本系统的清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不便于操作执行、企业和群众争议较大等事项,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及时纳入。

(三)强化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加强对清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项监督,对不严格、不依法落实清单内容的,及时督促整改,依法追究责任。

六、实施亮点

2022年上半年,我市市、县两级相关执法部门办理免予处罚案件206件,减轻处罚案件241件,减免处罚金额486.65万元。

、施行日期

《上饶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2版)》自2022年7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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