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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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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上饶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饶市司法局

             2022 年 4 月 8 日

    上饶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饶市委 上饶市人民政府转发<上饶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饶发〔2021〕17 号)、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省司法厅印发的《江西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切实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准确把握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提升全市司法行政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为建设区域性中

心城市、打造现代化大美上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实践,到 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明显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明显提升;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司法行政系统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盯司法行政系统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学用结合,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把普法与司法行政各项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坚持守正创新,在坚持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基础上,不断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

二、明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作为干部学习读本,组织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教育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全系统各类宣传阵地作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清、讲准、讲活,真正入耳、入脑、入心。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中共中

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结合起来,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领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将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深化“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系统宪法意识,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讲好宪法故事,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和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全系统领导干部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系统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宣传机制,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拍摄民法典学习宣传微视频、微电影,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

言,传播民法典知识,讲述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

(四)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加强“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增强全系统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宣传涉外法律法规,增强全系统涉外法治

意识,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五)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市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政策文件和改革决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规划、纲要和方案,切实提升全系统推动法治建设的素质和能力。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专业知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六)深入学习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行政立法、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教育,依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和职工队伍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监察法、审计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八)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诚信执业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诚信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重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执法环节的督察,促进司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持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提高法律服务机构内部依法管理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人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九)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场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办公场所公用区域打造法治文化橱窗、长廊等,实现法治文化阵地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积极开展“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学习宣传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等评选活动,鼓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建好用好横峰闽浙赣省旧址群等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

实践,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

三、着力抓好司法行政系统普法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

(一)着力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要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融入司法行政系统其他各类培训教育课程,大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结合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新变化新要求,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将法治教育作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领域开展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职责,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

(二)着力抓好管理和服务对象法治教育。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法治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全过程。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通过组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以案释法以及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法律宣传等方式,将释法说理贯穿到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知法懂法守法。鼓励、引导律师把普法融入执业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围绕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当事人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变成开展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扎实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法治教育。在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审查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等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让社会公众在有序参与立法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系统所属简报、网站等平台,定期面向社会开展以案释法,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进行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全社会法治风尚。定期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

鉴定人员、普法志愿者队伍等,深入基层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使普法更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四、切实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

(一)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要把本系统“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党委(党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统筹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二)健全领导机构。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三)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加强考核评估,把工作成效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及时了解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推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培训力度,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业务水平。要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增进各地各单位工作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五)落实工作经费保障。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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