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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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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江西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政府及其部门整体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大美上饶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1.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从许可事项、许可流程、服务规范、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5大方面着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市委编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2.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依法精简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加强基层承接能力建设,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政府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确保各项简政放权举措落地生效。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实现市、县、乡权责清单“全覆盖”,畅通““最后一公里”"。坚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进一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厅,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里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本市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4.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加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建设完善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不断推进企业登记网上办理和全程电子化进程。探索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相互配套的退出制度。(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5.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贯彻落实《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市审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6.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成《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上饶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拟定工作,制定出台《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7.推进法规规章正确有效实施。负责法规规章实施的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实施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44号),对2017年新颁布的法规规章,及时报送贯彻实施方案。(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8.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根据上级部署,及时组织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9.健全决策事项民意互动机制。建立并落实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将政府网站建设成公众参与决策的主要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10.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上饶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在提交讨论前交由政府或部门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11.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上饶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建立委托专业机构、社会咨询机构、研究机构等第三方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评估。(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12.积极完善法律服务配套机制。积极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6]95号),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乡镇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公职律师;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功能。(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13.健全决策执行情况跟踪机制。决策机关要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14.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办理、网上公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健全网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15.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加快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2017年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依托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系统,实现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动行政检查“双随机"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16.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约谈和问责制度,政府法制机构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送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83号),推行重大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建立行政应诉培训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每年组织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或案例研讨活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17.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根据省里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定我市实施细则,推动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对符合受案范围的行政争议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积极作用。(市政府法制办,县[市、区]政府负责)加强仲裁机构监督管理,完善仲裁机构管理制度,落实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及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处理情况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情况报告工作的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市仲裁委秘书处负责)

三、保障措施

18.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政府要及时调整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地的法治政府建设,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19.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宣传。县级以上政府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其他行政机关每年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以案例教学方式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20.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与检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年度考评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法治上饶建设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并占有必要权重,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年度考评。(市政府法制办、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县[市、区]政府负责)

21.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5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赣编办发[2017]7号)要求,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实法制力量。(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于2017年6月底前,报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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