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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领导深入我市调研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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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胡水明深入我市余干县、鄱阳县调研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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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水明先后来到余干县第三方人民调委会、瑞洪司法所、玉亭司法所和鄱阳县医调委、芦田乡洪源村调委会、双港司法所等地调研,每到一处均与基层工作人员亲切交流,认真查看有关档案资料,了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其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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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水明指出,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要按照《江西省司法所分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坚持区域有别、城乡有异,分类分级推进规范化建设,确保如期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目标。要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的意见》,规范司法协理员队伍管理,不断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司法所的基层法治建设“桥头堡”作用。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注重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辖区内、处理在萌芽状态。全国、全省“两会”召开在即,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要切实加大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强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和管控,防止因发现不及时、化解不到位发生“民转刑”案件,防止特殊人群脱管失控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刘文华,上饶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海风随同调研;余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琚伟林,鄱阳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吴继先后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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