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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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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江西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司字〔2023〕50号)精神,我市经过前期各地各部门组织推荐、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并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余干县教育体育局等2个单位,德兴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赵高峰等8名个人为江西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4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793-8198873,0793-8250628;
邮 箱:srswyfzsb@zgsr.gov.cn
特此公告。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饶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8日

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拟推荐对象

余干县教育体育局

德兴市司法局

全省依法行政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赵高峰,男,汉,中共党员,本科,德兴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黄   敏,女,汉,民盟盟员,本科,上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正科);

万   宇,男,汉,中共党员,研究生,鄱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江亦帆,女,汉,中共党员,本科,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

邓作承,男,汉,中共党员,本科,上饶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助理工程师;

林   建,男,汉,中共党员,本科,婺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   凡,男,汉,中共党员,本科,信州区教育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为民,男,汉,中共党员,本科,玉山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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