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上饶市司法局以全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为契机,贯彻落实上饶市委市政府“一号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清单”的工作要求,2022年上饶市、县两级相关执法部门办理免予处罚案件312件,减轻处罚案件321件,减免处罚金额690.61万元。
汇总公布上饶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2年4月7日,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梳理编制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启动了“第二批免罚清单”研究制定工作,进一步扩大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的范围。7月份,市司法局在收集审核市直相关单位报送免罚清单的基础上,汇总公布了《上饶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2版)》;9月份,公布了《第二批上饶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2版)》,公布的免罚清单涉及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34个行政执法部门,涵盖315项轻微违法行为,内容包括企业登记变更、药品零售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多方面。
抓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落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免罚清单》的落实工作,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符合法定或酌定裁量的条件的,免予行政处罚。使行政执法实现由刚性监管向柔性监管、适度监管的转变,通过宽严适度、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向市场主体释放温暖信号,鼓励市场主体及时纠错、依法经营,达到服务企业发展与维护市场秩序的有机结合。
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市司法局加强检查,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决定前,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并做好行政执法记录;对当事人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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