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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助力平安江西建设 ——《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出台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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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城市社区网格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全面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对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和处置……2023年1月1日起,《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我省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同时将给市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一系列变化。


在平安建设与社会治理方面,我省已走出一条符合江西实际、具有江西特色的路子,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这也是我省连续16年获评全国平安建设考评优秀省份的关键所在。那么,此次《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何现实意义,特色亮点何在,又将怎样影响和改变人们的生活?

顺应民需——

跳出小治安,迈向大平安




过去,提及“平安建设”,人们多半会与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关联起来。事实上,早在1992年出台的《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其工作任务也主要是围绕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领域,开展各项打击、惩处、治理、教育等工作。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群众利益诉求日益多元。此前出台的《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虽然先后历经两次修改,但已无法适应新时代平安江西建设的新要求,在此背景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应运而生。

参与《条例》制定工作的江西财经大学教授王柱国告诉记者,《条例》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让平安建设的内涵不断拓展延伸——从发案少、秩序好的“小治安”体系拓展到全方位、多层次的“大平安”格局;从过去以治安安全为中心拓展到如今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领域安全,而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江西地方立法中的生动实践。


校园安全问题牵动千家万户。对此,《条例》明确提出,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按照规定落实专职保安员、护学岗和封闭化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一项项规定为校园安全撑起了法治“保护伞”。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电信网络诈骗预警拦截、封堵劝阻以及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资金返还等工作机制。


保障民安——

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形成共建共治




前不久,受新冠疫情影响,南昌市民吴女士感到极度焦虑。通过多次寻求线上心理援助,在心理咨询师的多方疏导下,她的心结逐渐打开。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条例》的实施,“社会心理服务”将成为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部分。面对日益增长的社会心理服务需求,《条例》提出,要建设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加大社会心理服务热线在城乡社区的覆盖面。

相比以往,如今的平安建设,点多面广,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平安建设及各自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重点监管工作,并积极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依法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比如,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过去依靠公安等部门单打独斗的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金融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共同发力。为实现共建共治,汇聚平安建设的最大合力,《条例》还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参加平安建设志愿活动,开展社会治安巡查、矛盾调解、平安法治宣传、应急处置救援、特殊群体关爱等工作。

为进一步延伸平安建设工作触角,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条例》要求,每一城市社区网格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作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平台。


尊重民意——

群众的意见,就是考核的风向标




考评是推动平安建设的“指挥棒”。《条例》规定,省统筹协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平安建设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以及领导干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奖励惩处的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在考核评价中,群众的意见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为,民众可以对各个平安建设责任主体的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依法评价和监督。比如,《条例》规定要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建设等,公众可以据此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是否履行好平安建设职责予以监督。

《条例》还提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公共安全、治安问题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或者出现反弹,或者公众安全感低以及对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度低的,各级统筹协调机构应当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种种规定,充分体现了尊重民意的鲜明导向。


此外,为了进一步畅通公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条例》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问题,鼓励公众通过12345、12348、12339等便民服务平台咨询、求助、投诉、举报或者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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