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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公告,事关2022年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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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和聚集性疫情仍然存在的情况,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现就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省(区、市)延期考试考区客观题考试

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疫情情况和各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实施部分省(区、市)延期考试考区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工作。考试时间和有关事宜将及时公告。

二、关于主观题考试

原定于2022年10月16日举行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疫情情况和各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全国各考区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工作。通过2022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于9月27日0时至10月3日24时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考试时间和有关事宜将及时公告。

三、关于考务组织和服务保障

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将密切关注疫情情况,提前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将周密细致统筹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等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好后续考试,切实保障考生权益,做到“应考尽考”。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公告和信息发布,安心复习备考。关于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事宜,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法部咨询电话:010-55604527。

感谢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司法部

2022年9月26日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已于9月17、18日如期举行,因疫情影响,部分省(区、市)将延期组织客观题考试,对于后续考试工作,法治日报记者就今年考试有关问题采访了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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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请问目前考试整体情况如何?

答:根据年度考试安排,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已于9月17、18日举行,全国共有41.2万余人参加考试,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安全平稳。目前,客观题考试成绩已经发布,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因受疫情影响,按照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部分省(区、市)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我们正密切关注疫情情况,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经综合研判后,适时组织延考考区的客观题考试,统筹安排全国主观题考试,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各项工作。
记者:根据司法部公告,由于疫情原因和防控要求,主观题考试将延期举行。在目前尚有部分延考考区还未组织客观题考试的情况下,延考考区的客观题考试和全国主观题考试将何时举行?
答: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一些地区仍存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基于上述情况,在与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反复会商,并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慎重研究,决定全国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我们将紧盯疫情情况,与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保持密切沟通,一旦疫情平稳,经综合研判后及时确定部分考区客观题延考和全国主观题考试时间,并提前告知考生,请考生安心复习备考。我们将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好后续考试,千方百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到“应考尽考”,确保全年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记者:请问对于确因疫情防控未能如期参加9月17、18日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有何安排?
答:对于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未能如期参加9月17、18日客观题考试的考生,可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参加后续延期考试。在客观题延考时,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记者:客观题考试成绩已于9月24日发布,主观题考试报名工作何时开始?如何确认主观题考区?
答:通过2022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请于9月27日0时至10月3日24时确认报名参加今年主观题考试。今年的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选择在2021年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或者工作、生活所在地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记者:主观题考试报名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通过2022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主观题考试,此阶段暂不缴纳报名费。待确定考试时间后,我们将及时告知广大考生,考生能够参加本次考试的,再缴纳报名费,具体缴费时间等事项请关注司法行政机关公告或相关信息。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在缴纳报名费前可变更考区。
新冠肺炎疫情给考试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困难,也给广大考生参考带来不便,大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我们相信,在各有关方面和广大考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今年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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