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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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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持续提升我市公民法治素养,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社会基础,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大美上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8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根据《决议》要求,2021年到2025年,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并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式方法、重点内容、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了“八五”普法重点工作。《决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主题实践、宣传解读、理论研究等系列活动,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全面领会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我市将创新方式方法,探索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短视频、微动漫等形式,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坚持依法治理与全民普法深度融合,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同时,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日常学法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国家工作人员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注重党规国法宣传的衔接协调。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决议》中对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提出要求,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此外,我市还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加强对《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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