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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首届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督察员选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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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上饶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饶府字〔2022〕36号)文件精神,上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聘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督察员。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范围

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的方式选聘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督察员,选聘对象范围包括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法律工作从业人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和市民群众等热心法治建设的人员。首批选聘50名,其中,12个县(市、区)各3名,市本级(含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14名。

二、选聘条件

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督察员为自愿、义务性质,聘任期间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不领取劳务报酬。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

(3)熟悉党的法治建设工作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上饶建设;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解能力,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的法治建设意见建议。

(5)具有上饶市辖区户籍或者在市辖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自荐报名和推荐报名相结合。报名期间,全市社会各界热心人士通过自荐报名或所在单位推荐报名,填写《上饶市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督察员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其他可以证明胜任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督察员工作的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和纸质原件,于2023年5月25日前报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应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相关证明。

联系人: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吕雅娟,刘杰;

联系电话:0793-8250628,15979340822,18807930628;

电子邮箱:srswyfzsb@163.com

邮寄收件信息: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26号,上饶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7楼,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刘杰(收)。

(二)资格审核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不低于选任总数120%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意见后,确定最终人选。

(三)颁发聘书证件

在完成资格审查后,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向社会公告,并颁发《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督察员聘书》,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督察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



附件 上饶市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督察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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