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之规定,现对2022年第三季度各县(市、区)向市政府报送备案的以下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登记。
2022年10月19日
序号 |
制定机关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及文号 |
公布日期 |
1 |
铅山县政府办 |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铅山县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铅府办发﹝2022﹞7号) |
2022-6-24 |
2 |
铅山县政府办 |
铅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铅府办发﹝2015﹞12号文件的通知(铅府办发﹝2022﹞9号) |
2022-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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