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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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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12.4”国家宪法日当天,上饶市司法局、上饶市农业农村局、上饶市普法办联合广丰区司法局、广丰区农业农村局、广丰区普法办在广丰区洋口镇蔡村村开展“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将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送进蔡村村民家中。此次示范活动以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为总抓手,围绕乡村振兴做好法律服务,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宣传队挨家挨户走访宣传,开展以案释法,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弘扬宪法精神,唱响宪法主旋律。通过本次“宪法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宪法法律知识,让宪法精神深入村居基层,让法治思想沁入百姓心间,同时也增强了农民群众对宪法的认同感。活动期间,共发放宪法普法宣传册、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农业技术推广等宣传材料10000余份,解答农民朋友法律咨询问题90余个。


    宪法宣传周期间,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精心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让主题活动成为农民朋友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节日,把“宪法进农村”打造成为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品牌,大力培育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增强广大农民朋友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饶市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人杨寿林及局行政法规科、广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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