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继续有效行政
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规定,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一、建议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的实施意见(饶府发〔2007〕22号)
2.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饶府发〔2016〕6号)
二、建议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意见(饶府厅发〔2016〕5号)
2.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现代农业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饶府厅发〔2017〕142号)
3.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饶府发〔2021〕6号)
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饶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字〔2019〕55号)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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