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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土肥项目督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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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农业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局:

  为全面掌握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情况,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土肥项目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5年9月10日-10月10日。

  二、组织形式

  本次督导由设区市农业局负责对指定辖区内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市、区,以下统称项目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县(市、区,以下统称项目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分组情况见附件1),省农业厅派专家参加。

  三、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为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情况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情况。

  (一)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土壤样品采集与分析、植株样品采集与分析、农户调查、田间试验、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入库、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建设、施肥指导、宣传培训、配方肥推广、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情况。

  督导依据包括:《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关于下达江西省2014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资金和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农指〔2014〕117号)、省农业厅和各项目县农业局签订的《2014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合同》、《关于转发<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土肥字〔2015〕8号),以及省土肥站关于开展水稻肥料梯度试验、肥料运筹试验的有关要求。

  (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补贴物资采购与发放、资金管理与使用、田间试验、示范区建设、耕地质量变化监测点建设、宣传培训、技术服务等情况。

  督导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资金和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农指〔2014〕113号)、省农业厅和各项目县农业局签订的《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合同》等有关要求。

  四、督导方式

  (1)实地查看。试验、示范、建议卡上墙等,要随机抽选1-2个点到实地查看。

  (2)查阅资料。要查阅原始资料,对工作进度进行核实。

  五、有关要求

  1、请设区市农业局于9月10日前,将督导安排情况发省土肥站,并明确1名联络员。

  2、省里将根据各设区市的督导安排,派专家参加。

  3、督导结束后,设区市农业局要对照督导内容分项目及时形成督导报告,于10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土肥站,同时报送电子版。督导报告应包括所督导项目县的排名情况。

  4、督导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

  联系人:省土肥站 朱安繁,电话:0791-88512390,传真:0791-88529684,电子邮箱:jxtufei@163.com 。

  附件:1.督导分组安排

        2.2014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督导情况表

        3.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补贴物资采购与发放情况统计表

        4.2014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2015年9月9日

2015898475866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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