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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扎实推进生猪养猪场关停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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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扎实推进生猪养猪场关停整治

                            

    近年来,上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发展和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统筹推进生猪养猪场关停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了城乡环境质量,确保了我市畜牧产业科学稳健可持续发展。

    上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相关会议,亲自部署、高位推动,并深入现场察看调研养猪场整改情况,要求各地把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 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为有效推进整治工作,我市按照国家环保、农业部门要求,完成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规划和地理标注。全市划定禁养区面积12940.58平方公里,占上饶市国土面积56.7%。同时摸清了底数,全市畜禽污染防治整改前共有规模养猪场1355家,其中:禁养区有规模养猪场626家、限养区有554家、可养区有175家。

    全市依据畜禽养殖“三区”划分,优化生猪养殖空间布局,与“三区”划分相匹配,分类施策。在禁养区内,养殖企业原则上退出养殖,清栏空栏,拆除养殖设施;在限养区内,依据限养区环境承载能力,严格控制养殖规模,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养殖企业退出养殖,不能新建养殖场;可养区内,在控制养殖规模总量的前提下,养殖企业优化养殖模式,完善治理设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决策已部署,关键在落实。我市坚持属地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明确赋予乡镇畜禽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的主体地位,落实主体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委会和辖区内畜禽养殖企业,同时组织县(市、区)农业、环保、国土、林业、水务、水产、公安、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主动介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长效督察整改机制,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农业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通报整改情况,调度畜禽污染防治进展;

针对可养区、限养区里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上饶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2020年底,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其中畜禽养殖重点县万年达100%;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广,组织技术人员对粪污减排、污染治理、综合利用等技术进行集成,因地制宜推广治污技术;积极探索生态模式,推行畜禽粪污就地消纳,大力发展有机肥,形成“果(蔬)一沼一猪”产业复合共生,促进生态、绿色、有机农林产品生产,发展生态型特色农业;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养殖场进行核查,严防问题反弹,在职能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制度,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

    各县(市、区)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标语、横幅、宣传车、宣传册、微信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环保法规,及时报道畜禽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形成人人参与、互促并进的强大舆论氛围。通过宣传,一方面教育引导养殖企业充分认识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自觉规范养殖行为;另一方面,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科学发展畜禽产业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成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支持者、促进派。

    在强化专项整治的同时,我市还严把准入关,要求各地新建生猪养殖企业需先经当地政府土地使用批复,得到环保部门环评批复或备案后,县级农业部门才可备案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在养殖场建设中进行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县级农业部门一律不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建议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严格依法处理。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生猪养猪场关停整治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目前全市禁养区内的626家规模养猪场,已完成关闭或拆除6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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