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饶农(动防)罚〔2023〕1号 | 关于朱杰斌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生猪)案 | 朱杰斌 | / | 朱杰斌 | 经营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生猪)行为,事实清楚,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 |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五十一条和第一百条之规定。 | 自动履行 | 机关名称:上饶市农业农村局,日期 2023年 2月 20日 | 罚款66100元 |
2 | 饶农(动防)罚〔2023〕2号 | 关于芦小亮运输未经检疫的动物(生猪)案 | 芦小亮 | / | 芦小亮 | 运输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生猪)的行为,事实清楚,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 |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条之规定。 | 自动履行 | 机关名称:上饶市农业农村局,日期 2023年 2月 20日 | 罚款3960元 |
3 | 饶农(动防)罚〔2023〕3号 | 关于广信区皂头镇致仁生猪定点屠宰场高泉分场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猪肉)案 | 广信区皂头镇致仁生猪定点屠宰场高泉分场 | 92361121MA3655PD4Q | 付致仁 | 当事人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猪肉),构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 |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条之规定。 | 自动履行 | 机关名称:上饶市农业农村局,日期 2023年 4月 27日 | 罚款11040元 |
4 | 饶农(农药)罚〔2023〕1号 | 关于上饶市植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 上饶市植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91361100MA39U07259 | 何艳 | 该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农药经营活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认定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行为。 |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 自动履行 | 机关名称:上饶市农业农村局,日期 2023年 5月 29日 | 没收违法所得900元,罚款5000元,共计5900元 |
5 | 饶农(种子)罚〔2023〕1号 | 关于周新华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 周新华 | / | 周新华 | 当事人经营种子未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 | 自动履行 | 机关名称:上饶市农业农村局,日期 2023年 5月 10日 | 责令改正并做出不予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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