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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第三方验收机构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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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第三方验收机构

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依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和农机新产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15号),对于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等成套设施装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委托从事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咨询、鉴定、造价、监理等相关业务工作2年及以上,并且具有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或工程监理专业机构开展现场验收。

经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同意,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市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第三方验收机构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上饶市购置补贴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第三方验收服务。

2、服务内容:对分布在全市各县(市、区)的小型育秧中心4个、中型育秧中心5个、大型育秧中心9个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项目收费标准:按竣工验收项目财政补贴资金额的1%-1.5%收费。具体金额以与各县(市、区)签订的合同为准。

4、项目完成时间:20221230日前(可能因项目建设进度而有所调整)。

5、验收依据:《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赣农厅办字〔202130号)、《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和农机新产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15号)、《关于修订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赣农字〔202234号)。

二、投标人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从事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咨询、鉴定、造价、监理等相关业务工作2年及以上,并且具有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或工程监理专业机构。

三、报名时间

截止20221081700

四、其它事项

凡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请按照报名时间将相关材料送达至上饶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只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未送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67039949  报名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广信大厦东楼212110室。

特此公告

                            上饶市农业农村局

                            20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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