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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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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的公告

为做好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定于3月1日在本局开展2022重大动物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资格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政府采购的中标疫苗供货商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我市的疫苗比选。

二、比选方法

按照《上饶市2022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方案》规定执行。本次比选重点评价供货企业承诺履行情况、产品适应性、技术服务方案和应激副反应处置方案中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可行性。

三、比选时间

2021年31日(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四、比选材料及送达时限

凡参加我市疫苗比选企业,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好比选材料。比选资料包括:

1.省级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3.比选方案等材料汇编成册,印制一式拾份:包含企业承诺履行情况、中标产品简介、疫苗质量承诺、技术培训方案、冷链支持方案、疫苗废弃物回收处置方案、应激副反应处置方案、供货承诺、市县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支持方案及相应的上年度履约证明等内容;

汇编纸质材料(外包装必须密封条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未密封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不予受理),在22817:30之前寄达至上饶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逾期未收到完整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比选材料收集后在上饶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及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封存。

联系人:祝利宾

联系电话:0793-8300771  19907931266

邮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903

   编:334000

附件:上饶市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方案

               

上饶市农业农村局

2022224


上饶市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比选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确保选择适合当地养殖需求诚信经营且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疫苗供货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比选原则

上饶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成立疫苗比选工作领导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对企业信用、产品的适应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比选择优确定供苗企业。

二、比选对象和疫苗品种

1.参加比选对象: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政府采购中标的疫苗供货商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我市疫苗比选

2.比选疫苗品种:

1)禽流感疫苗

2)猪口蹄疫疫苗;

3)牛羊口蹄疫疫苗。

三、比选内容和分值

根据《关于做好202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省级招标采购中已经评价的价格、技术指标等内容,市级比选不再进行评比,重点评价供货企业履约情况、产品适应性、技术服务方案和应激副反应处置方案中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可行性,服务质量优良性、服务的适应性作为比选内容,总分100分。各项分值如下:

1.供货企业履约情况:满分15

    疫苗企业需提供上年度履约情况证明 ,2021年度本市供苗企业以本市履约情况为依据。

2.技术培训:满分10

根据各疫苗企业提供的2022年技术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提供资金保障师资证明等材料

3.疫苗废弃物回收处置:满分15

根据各疫苗企业提供的疫苗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资料评分提供近两年在我市疫苗废弃物回收处置县级证明材料及对应影像资料。如近两年没有在我市中选的则提供其他地方回收处置证明材料及对应影像资料。同时,提供疫苗企业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废弃容器和报废疫苗回收处置有效合同

4.应激副反应补偿:满分20

根据各疫苗企业提供的2022年应激副反应处置方案评分包括对因疫苗质量引发的免疫失败或引发疫情的责任事故的处置预案、核定办法、补偿标准、资金拨付时间以及保障措施等。

5.冷链支持:满分10

根据各疫苗企业提供的冷链技术方案分。资金保障等证明。

6.供货承诺:满分22

根据各疫苗企业提供的供货承诺方案分。疫苗保质期包装和冷藏运输方式、全程温控记录数据和疫苗批签发报告。

7.市县兽医实验室监测能力支持:满分8

根据各疫苗企业提供的实验室技术方案分。资金保障等证明。

四、比选日期

202231日。

五、疫苗供应企业及数量分配确定

1.疫苗供应企业数量确定:为了尽可能避免疫苗免疫失败的风险,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和我市疫苗需求便于售后服务的开展,根据省级招标入围企业数合理确定我市的供应企业数量。即:

1)禽流感疫苗4

2)猪口蹄疫疫苗4家;

3)牛羊口蹄疫疫苗3家。

2.供苗企业确定原则:单个品种疫苗按企业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供苗企业和排名。如果出现企业比选得分相同无法确定企业排名时,疫苗比选评审小组得分相同的企业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企业排名

3.2022年度计划采购疫苗数量:

1)禽流感疫苗2644万毫升

2)猪口蹄疫疫苗161万头份

3)牛羊口蹄疫疫苗67.71万头份

4.疫苗数量分配原则:今年疫苗分配实行包县制,疫苗数量根据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减。如受到省内供货总值限制,可合理调整入选企业的供货金额(数量)。即:

禽流感排名第一名的负责余干县的供货;

排名第二名的负责广丰区、鄱阳县、玉山县的供货;

排名第三名的负责弋阳县、万年县的供货;

排名第四名的负责信州区、广信区、铅山县、横峰县、德兴市、婺源县的供货。

口蹄疫排名第一名的负责广丰区、鄱阳县的供货;

排名第二名的负责余干县、万年县、德兴市的供货;

排名第三名的负责广信区、玉山县、婺源县的供货;

排名第四名的负责信州区、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的供货。

牛羊口蹄疫排名第一名的负责弋阳县、余干县、鄱阳县的供货;

排名第二名的负责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玉山县、婺源县的供货;

排名第三名的负责铅山县、横峰县、万年县、德兴市的供货。

六、比选程序

1.确定比选方案。上饶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提出比选方案,经上饶疫苗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定稿后,发布公告

2.发布公告。比选公告和比选方案在上饶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接受企业材料报送。接受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22817:30分。逾期未收到完整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4.材料初审。由疫苗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参选企业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省级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材料密封情况)。

5.组织评审。在驻上饶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及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由疫苗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上饶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和养殖代表库》抽取县(市、区)、乡3名动物防疫专业技术人员、5名养殖代表,从上饶市农业农村局财务人员中抽取1名财务人员,组成9人疫苗比选评审小组,疫苗比选评审小组按照评分细则,根据各参选企业提供的比选材料以及掌握的相关情况进行独立评分。

6.比选结果公开。评审结果经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在上饶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

七、有关事项

.认真做好比选工作。成立上饶市2022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疫苗比选工作。

2.建立疫苗售后服务评估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参加比选的企业,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若疫苗使用过程中确认出现较大不良反应,由比选工作小组停止疫苗安排,所占份额调整到其它中标企业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暂停其供苗资格,所占份额调整到其它中标企业如果受到省内供货总值限制,中选企业货苗金额达到上限则由未中选企业依次货苗出现重大违约和质量事故的,将其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并停止其3年供苗比选资格,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严格疫苗比选工作纪律。本次比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参加本次比选的江西省中标疫苗供货商一律不得派人到现场参加比选。比选期间,工作人员不得与参选企业进行非工作性接触;不得透露与比选有关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和收受供货商回扣、好处费、礼物、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不得在比选结果公布之前,泄漏和擅自公布比选结果。各参选企业不得通过请客送礼等非正当手段干扰比选工作,一经发现,取消比选资格。

4.本方案由上饶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实施,解释权归上饶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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