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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季度及时奖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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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季度及时奖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

    7月9日,省政府发布了2019年首批及时奖励名单, 首批及时奖励获奖名单包括集体25个、个人7个,共计32个。其中, 乡村振兴领域余江区委、区政府获集体二等奖,萍乡市水利局获通报嘉奖。7月17日,省人社厅召开了15个重点领域牵头单位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对第三季度及时奖励评选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设区市务必于8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委农办秘书处。

    二、关于申报材料要求

    1.《及时奖励申报审核表》的“奖励事由”栏目,只需列举突出事迹、表彰、荣誉等,不能写成工作总结形式,奖励事由为本年度工作或工作成效在本年度体现出来的,字数控制在150字以内。

    2.推荐对象为集体的,该集体的名称必须规范,以单位行政公章上的名称为准。《及时奖励申报审核表》县区意见栏里必须同时加盖县委、县政府的公章,设区市意见栏里必须同时加盖市委、市政府的公章。

    3.推荐对象为集体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委对申报奖励集体主要领导的意见;推荐对象为个人的,则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委对申报奖励个人的意见。纪委要出具有关函件作为申报材料之一。

    4.关键佐证材料须与奖励事由一一对应,与奖励事由无关的材料不需提供。

    5.各设区市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奖励对象进行筛查甄选,每个季度及时奖励评选申报集体奖项不超过两个,个人不超过1个。

    6.对于首批申报了未获奖的事项,本季度仍然可以按照以上要求继续申报。

    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第三季度及时奖励评选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对于不按要求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作推荐。联系人:周资平、胡亮亮;联系电话:0791-86226727、86225521;邮箱:jxswnbmsc@163.com。

                               

                                江西省委农办秘书处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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