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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市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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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民政局发布了《上饶市市本级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为方便公众理解,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党和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加快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确立了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发展方向,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治保障,上饶市民政局于2021年出台《上饶市市管社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现已实施一年,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上饶市市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上饶市市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主要是包含总则、注册登记、党建工作、日常管理、监督执法、部门协作、附则等七方面内容。

三、特色亮点

(一)强化对社会组织的党建引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源头上确保社会组织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因此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有关内容。

强调党建领导机关地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加强具体指导,及时了解社会组织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指导。

(二)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

为规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时刻促进其完善自身工作机制和组织架构,对社会组织登记评估新增“逐级申请”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正常运行满两年以上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提升自身能力,促进健康发展。满足条件却不参加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次年年检结论将认定为基本合格。

(三)强化多方合力的社会组织管理运行机制

社会组织因其非营利性的根本属性,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为监督监管的重点,除在每年年度检查、双随机检查等多种途径确定社会组织的非营利属性的维持情况,通过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合执法监督,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运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民政部门推送的拟成立社会组织,要认真审核信息,严格资质许可。巩固脱钩成果的同时,加强业务指导,联合执法监督,规范涉企收费,倡导诚实守信。及时梳理行业内“僵尸型”社会组织,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依法撤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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