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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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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户籍改革的新形势和人口流动的新常态,推动跨县(市、区)办理婚姻登记改革,不断满足市民就近就便办理婚姻登记的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上饶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10号)
     2.《上饶市深化政务服务推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发[2018]11号)
    三、任务目标
     以“便民利民、服务高效”为目的,打破现行的婚姻登记户籍限制,实现本市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县(市、区)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事务的目标。
    四、主要内容

(一)全面启动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1.男女双方有一方或者双方户籍为我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可到本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男女双方有一方或者双方户籍为我市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户籍的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可到三个市辖区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3.涉及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补领婚姻登记证等较为复杂的情形,到原登记地办理。待试点运行正常后纳入全市通办工作范围。

(二)总结全市通办试点经验,为实现全国跨省通办奠定基础。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强业务学习,加大宣传力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动态调整优化,拓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事项清单,提高通办服务工作水平,切实提升群众办理的便捷度和满意度,为下一步实现全国跨省通办打下坚实的基础。




源文件

http://www.zgsr.gov.cn/mzj/gfxwj/202205/ee12438ccc5e422394317365cdef9a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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