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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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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本级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本级社会组织2020、2021、2022年度检查情况,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决定下列未参加年度检查及未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本级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被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印章及财务凭证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并于30个工作日内到上饶市民政局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一、警告(17家)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

上饶市卡司文化艺术中心

上饶市眼科研究所

上饶市哈慈医药研究所

上饶市长新职业培训学校

上饶市楠方美容职业培训学校

上饶市翰林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上饶市技工学校

上饶市广信区求实学校

上饶市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二)社会团体(8家)

上饶市医药商业流通协会

上饶市制衣生产协会

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慈善会

上饶市工艺美术协会

上饶市抗癌协会

上饶市台胞台属联谊会

上饶市炎黄文化研究会

上饶市警察协会

、撤销登记(13家)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

上饶市舞马马术俱乐部

上饶市云巍传媒艺术培训中心

上饶市稼轩书院

上饶市新梦航职业培训学校

上饶市汇草药材研究所

上饶市知行研学课程研究中心

万年县私立华茂学校

(二)社会团体(6家)

上饶市信息产业协会

上饶市娱乐行业协会

上饶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上饶市老年体育科学学会

上饶市电动车行业协会

上饶市文化传媒协会

因其他法定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社会组织不服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饶市人民政府或江西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昕仪

    电话:0793-8198316    

上饶市民政局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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