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阅读
分享到:
上饶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汇报及2021年工作计划
【字体:   

   2020年,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推动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围绕“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职责,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发展。
   一、“一个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和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
  (一)全力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和防汛保卫战,做好民政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强化人员出入管理、物品采购、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等防控措施,确保了“零输入、零感染”。当前结合秋冬防控特点,对机构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精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加强防疫物资储备,规范机构内民政服务对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确保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安全和健康。在年中防汛保卫战中,鄱阳县全力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力组织民政服务设施、服务对象灾后自救。市民政局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友爱精神,组织广信区、广丰区、玉山县、万年县等地为灾情最为严重的鄱阳县捐赠价值20多万元的粮油及防汛物资。同时为鄱阳县积极向上争取灾后重建项目和资金支持。分别制定全市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分类分级管控风险,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二)科学合理编制规划,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局党组在深入研判的基础上,成立了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和思考方向,确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工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三型”社区建设示范工程、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精神福利机构建设工程、民政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对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的利好政策进行深入研究、拓宽谋划的思路,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和各级彩票公益金的方式来统筹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如:建设一所投资约4000万,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床位500张的设区市级精神福利机构;建设一所投资1.5亿,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500张以上床位的设区市级养老机构;对上饶市殡仪馆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
   二、“两个战场”推进脱贫攻坚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全力做好城乡两个战场脱贫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4.9万城镇贫困群众退出贫困,24.8万农村贫困群众得到兜底保障。
  (一)全力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决履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责任,不断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体系。做好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推进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2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全面提高各项民生工程指标。根据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4月下发《关于提高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的通知》。1至12月,全市共发放城市低保补助资金3亿元,保障5.12万人;发放农村低保补助资金9.68亿元,保障24.8万人;为2.32万名城乡特困人员发放供养补助资金1.82亿元,护理补贴3020万元。
重点做好疫情和汛情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坚持防疫情、保民生两不误,共排查32万困难群众,及时开展动态监测和数据对比,今年以来新纳入临时救助5306人,新纳入低保8307人,新纳入特困供养738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疫情防控期间共救助对象2.1万人次,救助金额2167.9万元。其中救助新冠感染患者及患者家庭19人3.82万元;5例为低保对象,治疗期间发放0.64万元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米、油、菜、棉被)救助1.7万人次,支出金额191万元。针对在家隔离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及时提供物资、购药、失能人员照护等方面救助1564人,支出金额62.27万元。汛情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对于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及时下发临时救助备用金244.7万元。对受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770人次,发放补助84.3万元。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417人次55.85万元。汛期受灾群众新纳入低保2800余人,特困人员50人。受灾较为严重的玉山县、鄱阳县增发低保金454万元,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做好生活困难的退捕禁捕渔民生活保障工作,全市退捕渔民中纳入城乡低保956人,特困28人,实施临时救助28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4.235万元,实现“应保尽保”。
  (二)全力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目前,我市认定城镇贫困群众并建档立卡12759户,23091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1509户,21496人;城镇特困人员929户,963人;支出型低收入贫困家庭312户,623人;孤儿9户,9人。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医疗、教育、住房、社保等保障政策,对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实现脱贫解困的家庭落实好兜底保障政策,对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就业的城镇贫困群众家庭成员有针对性地落实产业、就业等措施。重点落实落细“五个一批”解困措施:稳定“两不愁”兜底一批。通过增人数、提补差,持续提高保障水平;落实低保延退制度,确保退得出、稳得住、不返贫;加大支出型低收入家庭排查认定力度,因户施策保精准;及时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三保障”水平解困一批。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医疗、教育、住房等保障力度,将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上学子女全部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范畴;将城镇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医保信息系统,享受“四道医疗保障线”待遇,实现住院平均报销比例达到90%;通过实施公租房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为有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保障率达100%。推动就业创业脱贫一批。深入开展就业帮扶,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及时将就业岗位信息推送给城镇贫困劳动力,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落实城镇贫困群众交通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积极会同人社部门开展失业人员登记,落实返岗稳岗就业援助措施,确保城镇贫困群众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实施综合救助覆盖一批。推动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综合救助。创新开展“法律惠民生、助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活动;持续开展“四送”品牌活动,对困难职工进行了帮扶救助;实施城乡残疾人康复项目,为城镇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和购买公益性岗位;调动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开展志愿服务推动脱贫解因,组织邻里互助帮扶、社会慈善救助。结对互助帮扶一批。各地统筹安排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实行党员干部“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帮扶城镇贫困群众。余干县参照农村结对帮扶模式,由结对帮扶单位派驻社区第一书记,将所有农村解困政策嫁接到城镇贫困户,实现城乡统一。广丰区四套班子挂点负责1个有10户贫困对象以上的村(社区),区直单位定点帮扶1-2个村(社区),县级领导、正科实职帮扶2户,剩下的由乡镇(街道)负责安排兜底。
   三、“三个提升”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养老政策机制。出台《上饶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一次不跑”改革实施方案》,解决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中存在的多头跑、多次跑,漏发、错发、迟发以及死人拿补贴等问题。与市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结合“美丽集镇”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难题。二是加快失能老人集中照护。各地均出台了《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了县级福利院改造提升,集中居住、集中服务、集中经费,确保满足城乡特因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需求。12个县(市、区)均完成了有意愿的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任务,共集中照护失能老人828名、半失能老人231名。三是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视巡访工作。全市共12个县(市、区)均出台《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巡访制度》的文件。各地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入录三留守系统,目前共入录农村留守老年人21835人,建立动态管理档案,更新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通过发动各级党员,采用党员包片(户)形式主动对6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摸排,并收集老人基本信息,做到不漏一户、不缺一人,定期上门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四是认真做好特困老人社会救助工作。全市农村自理特困人员补助615元/月,农村失能、半失能和城市特困人员补助915元/月,失能、半失能、自理特困人员护理补贴1200元/月、300元/月、70元/月均已落实到位。
  (二)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水平。一是结合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整改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制定《上饶市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指引》,指导各地科学合理确定互助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分级分类制定助餐等服务补助标准和收费标准,完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可复制、可推广、可接受、可持续。全市已建成具备助餐功能的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1395个,覆盖63.67%建制村。已建成的“党建+幸福食堂”,投入使用率较高,助餐服务基础设施较完备,服务老年村民满意度良好。二是“五建模式”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共建成391家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75.48%城市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在新建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结合“美丽集镇”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居家和养老服务设施;利用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中间照料中心等场所,增建养老服务功能;利用合适的场所和土地,新建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中心。加快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建设,打造了“叁医柒护”、“一棵树”、“橙子养老”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引进了“九如城”等品牌机构公建民营,着手打造“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年底完成上饶市居家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营。三是着力实施敬老院改造升级工程。市民政局联合发改委、财政局下发了《上饶市公办养老院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所有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力争到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进行改扩建的危旧敬老院新建或重建,对服务功能较弱、供养人数较少的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结合实际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20年全市已提升68家敬老院,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计划41家,其中鄱阳县已完成4家,铅山县、横峰县已完成2家,弋阳县已完成1家,其它县(市、区)正在设计规划及施工中。四是规划一批康养小镇。已建成广信区清水湾颐养小镇、铅山县葛仙山康养小镇、玉山县仙岩镇颐养小镇。审批中有万年县峰康养基地、万年县稻源山庄康养基地广丰区铜钹山悟道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等。
  (三)提升养老信息化水平。一是推进高龄老人补贴发放“一次不跑”改革。与市大数据管理局合作,定制开发“上饶市高龄老人补贴管理系统”,整合申请数据接收、数据导入和数据统计、管理等功能,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打通,实现业务全程网上办理。依托该系统建立全市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和全市殡葬火化信息数据库,归集存量数据和增量数据。将高龄老人补贴申领纳入“赣服通”上饶分厅,开放移动申请入口,取消原有申请材料,通过在线表单形式提交信息,让老人或老人直系亲属使用终端即可办理高龄补贴申请。二是推进养老智慧平台建设。余干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9月9日正式投入运营,目前是全省规模最大的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大平台。平台以社区为依托、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支撑、以智能终端和热线为纽带,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业服务队伍和社会资源,突出信息技术支撑、搭建系统平台,创建“系统+服务+老人+终端”的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老人可运用一系列智能设备(如老人机、腕表、无线传输的健康监测设备)实现与子女、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的信息交互,重点打造以“呼叫救助、居家照料、健康服务、档案管理”为中心的智能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健康管理、随身监护、关爱视频等综合性、多样性的养老服务。
   四、“五个扎实”推进社会治理
  (一)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一是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积极做好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组织部门,结合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通过靠前指导、一线督导,各乡镇、各部门协调配合,为稳妥推进“一肩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推进社区治理。信州区西市街道万达社区、广丰区永丰街道湖沿社区等31个社区被命名为“2019—2020年度全省‘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示范社区”,万年县苏桥乡垱下村社区、婺源县赋春镇新田村社区等21个社区被命名为“第五批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社区”。
  (二)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督。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变更、注销、年检等工作。市本级完成2019年度年检工作,667家社会组织中按时参加年检的317家(其中年检合格307家,不合格10家)。完成226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依法清理名称不规范的社会组织94家,对227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列入异常名录,拟撤销94家社会组织。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根据组织部门“两个覆盖”的工作要求,要求所有社会组织中都必须做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成效,着力打造社会组织党建红旗示范点,4月市社会组织党委派驻在职在岗的3名党建业务骨干分别至上饶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联合党支部、上饶市医药技工学校党支部、上饶市预防医学会党支部担任“第一书记”,指导加强所驻社会组织党建各项工作。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1月底下发《致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倡议书》,要求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加强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党员和身边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全市80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数,投入约6000余万元。
  (三)扎实开展社会工作。一是在全省率先实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全覆盖。通过与人社部门协商,利用事业单位改革契机,完成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接,以岗位转换为主结合岗位招聘落实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目前已设置155个岗位,下步将把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逐步推广到城乡公办养老院。同时在全市基层福利机构、儿童保护机构、救助机构等机构新设立12个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以民政“职业社工”+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相结合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加强重点人群心理支持和关爱帮扶。二是围绕“人才、机构、项目”建设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今年,全市设置民政事业单位社工岗位169个,新成立社工机构2家,培育发展公益组织14家,建设社会工作暖心服务站15个,链接福彩公益金及其他社会资本84万开展服务项目3类7个,服务30000余人次。市民政局班子带头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考试,推动全市报考率比上年提升70%。全市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人数达68.3万余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48%。
  (四)扎实开展专项事务管理工作。一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到位。着力在机构安全排查、照料服务、身份查询、街面巡查、落户安置、源头治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对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全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26人。帮助43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成功寻亲,47名成功落户。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按标准发放到位,1—12月共发放1.08亿元,惠及10.93万人。二是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不断规范。严格按照《江西省婚姻登记工作操作规范》,不断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水平。推动婚姻登记和互联网深度融合,依托智能设备实现人脸识别、电子签名、指纹核验、档案电子化存储等功能,7个婚姻登记处已采购智能婚登多功能一体机。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简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的最新规定,积极做好实施应对准备。全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5.14万对,离婚登记1.58万对;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37对、港澳台收养登记1对,解除收养登记2对。全年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资金115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840万元。三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科学合理。指导弋阳县完成县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工作。创新地名信息服务方式,通过基于电脑PC端和手机端通用的地理信息系统,利用最新的VR技术、航拍技术、裸眼3D技术,同时支持植入图片、文字、语音讲解、视频等信息,生成二维码或者链接,可在微信、QQ等平台浏览、分享传播,完成了市行政区划图、市中心城区图的图样核定,取得了审图号。编制故事集,拍摄地名文化视频片10余部。切实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工作。完成了池州-上饶段、黄山-上饶段和浙皖赣三省界线交会点的联检工作。完成了进(贤)余(干)线、德(兴)乐(平)线及德(兴)横(峰)线、弋(阳)万(年)线联检工作完成。
  (五)扎实开展福利慈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慈善工作。全市各级慈善部门积极接收疫情防控和抗洪救灾捐赠,并依法依规使用。全市共接收社会各界抗疫捐赠资金2900余万元,物资折价620余万元。市本级“慈善一日捐”募集善款110余万元,创历年最高。二是认真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全市全年福利彩票共销售3.15亿元(其中电脑票2.47亿元,中福在线3822万元,即开票2933万元),总销量任务完成率列全省第一。按时间节点完成“中福在线”停销的固定资产清查、封存等工作。
2020年,虽然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民政队伍年龄、学历结构不合理;养老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市场信心不足,医养深度融合项目不多,专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护理人员匮乏;社会组织等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不够等。
   五、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全市民政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
  (一)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20〕34号),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提升专项社会救助水平,健全急难社会救助制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
继续做好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做好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后的各项衔接工作。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探视巡访。完善和落实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
  (二)加快养老服务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推进落实《上饶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到2021年底全市建成 1700 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中:城镇社区 400 个、行政村 1300 个,覆盖全市 100%的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60%以上的行政村。
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深化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试点。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着力解决部分公办养老院床位“闲置”的问题。引导社会力量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强化养老院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三)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加强困境儿童保障,落实孤弃儿童各项保障政策,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提升孤弃儿童养育水平。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政策,大力实施“两提升、四关爱”行动。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指导实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服务项目。
  (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推动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继续抓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寻亲服务和落户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加大身份查询力度。
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新技术应用,实现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有效对接“赣服通”平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规范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等工作的管理,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情况督查,稳妥推进条件成熟的乡撤乡设镇、乡(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年度省界、县界、乡界联检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结合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齐配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协商事项,促进农村基层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实现村规民约全覆盖。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持续开展城乡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启动“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职业化发展。
  (六)创新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
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继续抓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监督,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结合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清理“僵尸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社会组织评估。
  (七)推进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发展
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管理,改进公开募捐备案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督。持续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实践,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工通过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充实基层民政服务力量。继续做好社会工作“三区计划”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着力推进福利彩票销售渠道提质增效,持续加大扩点力度,进一步优化站点布局。加强销售网点规范化管理,打造全新的销售网点管理平台。着力提升宣传营销水平,加强全市福彩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互联网+督查
赣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