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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以灾害治理名义报批使用林地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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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汲取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八督查组反馈铅山武夷山镇和尚坪案件教训,针对曝光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反思,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上饶市以灾害治理名义报批使用林地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第698号修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发布、第42号修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

三、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汲取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铅山武夷山镇和尚坪案件教训,结合涉林专项行动再次深入开展排查梳理,重点梳理2019年以来以灾害治理报批的使用林地项目,严查借灾害治理之名违法使用林地和毁坏林木的行为,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彻底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基层治理水平,为高标准打造“大美上饶、廉洁上饶”作出积极贡献。

四、主要内容

此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①2019年以来以灾害治理名义审批的临时和永久使用林地项目中,是否存在批少占多、批东占西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是否存在林木采伐未办理许可手续或批少采多等滥伐林木行为;②2021年以来以采石采矿名义审批的永久使用林地项目中,是否存在批少占多、批东占西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是否存在林木采伐未办理许可手续或批少采多等滥伐林木行为。

专项整治时间:2022年9月至12月。

(一)准备部署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各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组建工作专班,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辖区内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各地对照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及时认真梳理以灾害治理和采石采矿名义审批的使用林地项目问题台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全面排查、立行立改、不留死角”。

(三)重点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对已发现的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并在限期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分片挂点的方式,组成督导组赴各地开展调研督导,切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地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此项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市林业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专项行动重大事项,市级组建5个督导组,分片负责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指导、协调、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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