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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饶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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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423日至63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林业局党组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以真抓实改、应改尽改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逐条逐项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了巡察整改问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各项措施,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并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为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成立了市林业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直接主持部署、协调推动,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协同发力,层层压实责任、逐级明确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

根据市委第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市林业局党组将反馈的5大类19方面50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70子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制定出台《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乡镇(街道)重点管理办法》《建立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等6个文件、制度。截至20211130日,细化分解的70个问题已完成61个,占87.14%9个问题部分完成,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扎实”方面

1)关于“结合实际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3日召开了市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刘奇书记采访讲话精神;二是2021年已在局党组会、扩大会等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市委文件14次。三是安排局办公室两位同志负责督查工作。

已完成。

2)关于“结合关键环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再次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办事清单,明确7项;通过网站、公众号、微博等主动发布了林业政策、办事举措、开展了宣传解读,同时,依托科技特派团开展科技下乡、技术服务。

已完成。

3)关于“源头管理乏力,落实基层“一长两员”源头管理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了教育培训。2021年7-8月,全市各县(市、区)林长办组织专班赴乡(镇、街道)开展“一长两员”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主要围绕“一长两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何正确履职、提高履职能力、工作效果考核等方面开展,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属地责任制度,进一步提升“一长两员”履职能力水平。二是进行了刑事查办。横峰县、万年县有关涉林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三是印发了典型通报。2021年7月21日,上饶市林长办公室印发《关于<聚焦“放管服”改革曝光“怕慢假庸散”>栏目曝光广信区尊桥乡挖山毁林建养殖场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打击力度、严格考核考评、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一长两员”履职能力,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真正把“源头有人巡、后台有人盯、问题有人查、责任有人担”落到实处。目前,广信区人民政府对江西电视台都市频道曝光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

已完成。

4)关于“指导协调市林防指成员单位履职工作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成立4个县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不定期对各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进行指导;9月26日,市林防指下发通知,成立了四个工作组,对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交叉评估检查。12月1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林业重点工作视频推进会,、县林防指成员单位参加,进一步落实联防联控防控责任。

已完成。

5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30日,市政府向各县(市、区)下达了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我局代拟的《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乡镇(街道)重点管理办法》已经83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已向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市政府办10月25日印发《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乡镇(街道)重点管理办法》(饶府办发〔2021〕21号),有压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各方责任。12月10日,市政府对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不力的婺源县、万年县、德兴市、铅山县人民政府进行了约谈。

已完成。

6关于“疫病防控“三无”状态,有关单位除治防控措施不细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府向三清山管委会下达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要求其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机构;我局已组织人员与龙潭湖公园和龙潭湖宾馆对接,要求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由信州区指导其开展疫木清理、打孔注药预防工作。指导市城管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城市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已完成。

7关于“疫情发生数据不精准,病枯死松树清理、防治山场清理质量、疫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环黄山松材线虫病项目,我局积极与招标公司对接,挂网招标采购;9月26日举办全市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培训班,依托国家和省里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管理相关平台,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

已完成。

8关于有关地方发现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活体松墨天牛”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组织人员对该批樟子松进行检验,未检测到松材线虫,目前已对该景区所使用松木进行外部喷药处理。9月26日已将相关宣传资料发放至各县(市、区),并发出通知各自然保护地禁止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松科植物。

已完成。

9)关于“有98家矿山存在违规违法破坏林地资源的行为,且有23家矿山存在边处罚边违法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进问题整改。截止11月1日,全市98家矿山侵占林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有95家矿山存在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破坏林地面积1746.5亩;有3家矿山经再次核实不存在违法破坏林地行为,即无需整改。具体有关处置情况如下:处罚情况:截至目前,95家问题矿山已作处罚90家,其中法院已判决16家、行政处罚58家、移送公安机关16家;因地类认定不同移送自然资源部门1家;因自然灾害、历史遗留等原因未作处罚已恢复植被4家。复绿情况:截至目前,需全部复绿或部分复绿的矿山84家,共计复绿面积1542亩。审批情况。截至目前,已作出处罚到位后仍需使用林地的矿山有27家,目前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均已办理到位,批复面积共计1622亩。二是严格净矿联审联批制度。我市先后制定了《上饶市矿产资源开发联合监管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使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为推进净矿出让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林地秩序,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使用林地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为压实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制定并下发了《上饶市林长巡林办法》,分类给市级林长报送了“三单一函”(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清单和督办函),同时制定了《上饶市“一长两员”监督管理办法》,以县、乡、村为单位网格化一张图,建立了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定人、定点、定时、定责任”管理,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已完成。

10关于“风景名胜区违规违法问题18个,侵占林地面积111.27亩;违法侵占湿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30个。”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全市风景名胜区违法违规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共排查发现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剩余10个正在整改中。弋阳县、三清山等地5个问题已积极沟通省林业局,计划布局到新一轮的详细规划中。涉湿生态问题30个,已整改完成25个,正在整改5个。

部分完成,计划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11关于“以罚代管、以罚代刑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广信区有关矿业公司违法占用林地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履职能力水平。2020年1月7日,婺源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负责同志撤职处分。此事情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警示教育,要求要以此为戒,汲取教训,要注重业务能力、水平的提升,依法依规秉公办事。

已完成。

12)关于“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工作推进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10个未实施场外造林的国有林场落实场外造林用地,有关县(区)林业局指导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的申报和实施工作。二是实行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工作与“百场兴百业、百场带百村”项目申报挂钩,今年申报“百场兴百业、百场带百村”项目的6个国有林场均已开展了场外造林的,没有开展场外造林的国有林场,不予申报这一项目。

部分完成,计划2022年5月底前完成。

13)关于“森林“四化”建设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8月中旬,各县(市、区)林业局对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评。市林业局对所辖县(市、区)林业局上报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汇总成果正式文件报省林业局。9月8日-17日省林业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我市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玉山县、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德兴市开展了省级绩效评价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

部分完成,计划2022年5月底前完成。

14)关于“培育管理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各地2021年上报的作业设计进行了严格审核,对去冬以来实施的营造林项目,不允许造马尾松林、不允许造针叶纯林。

部分完成,计划2022年5月底前完成。

15)关于“挖掘林业产业潜能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林业产业发展引导,根据市场需要、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编制的《上饶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上饶市森林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通过专家评审;二是加强林业技术推广,利用科技特派团等形式加快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开展“送科技下乡、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活动的通知》,从2021年6月底开始,组织2个林业科技特派团,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市50亩以上的油茶基地进行普查,上门入户问诊把脉,“点对点、面对面、手把手”现场实训指导,全方位宣传发动林农发展油茶,全覆盖传授油茶种植技术;三是加强对油茶等的标准建设和市场规范,正在委托有关院校制定《上饶山茶油团体标准》;四是推进竹产业发展,推进弋阳笋竹产业园建设,促进产品精深加工。12月7日上午,中国雷竹之乡——首届弋阳雷竹笋丰收采摘节在弋阳县曹溪镇开幕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关于“主导产业发展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我市林业产业2021年已接待2批客商来我市考察油茶产业;二是加大对林业企业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编制《现行主要林业政策一本清》《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本清》,利用林业产品展销会平台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三是积极争取政府性资金以加强油茶资源的培育,夯实我市油茶产业的基础;四是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7)关于“科研支撑能力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项目完成鉴定验收,力争“十四五期间成果入库3-4项,成功申报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补助项目、省林业局科技创新专项各1项。《南方红豆杉多元化培育与利用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得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入围江西省科学技术奖;二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力争建立战略合作单位和科研基地3-4家,合作项目3-4项。上饶市林科所与婺源龙坞山腊梅专业合作社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三是积极争取新增山蜡梅等林产品加工项目;四是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争取“十四五期间引进硕士研究生1-2个,加大柔性人才合作力度;五是加大科研项目转化力度,积极拓宽科研、推广渠道。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印发了《市林业局建立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文件;严格按照市委以及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督查、通报制度,局党组定期听取、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局党组已专题听取、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7月已向市委上报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并抄送市委宣传部。

已完成。

19)关于“项目内控制度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了《市林业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物资入库、出库管理;防火、林检等项目启动、招标、工程款支付等关键环节,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抽取专家评标开标、验收等环节邀请局办公室、财务、机关纪委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

已完成

20)关于“资金监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总结近几年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类梳理存在的问题,按照“勤俭治市”和保刚需、保运转、保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由局规财科牵头做好编制局本级预算的各项调查论证,同时按照全局“一盘棋”的理念,统筹督导局二级单位的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已完成。

21)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效。存在风景名胜区管理主体不明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万年县编办印发《万年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归口县林业局。

已完成。

22关于草地底数不清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开展林草湿数据与“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初步确定全市草地面积20.8396万亩。

已完成。

23)关于“业务科室设置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内设科室进行撤并整合后,鉴于职能增加,工作量加大等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造林绿化科和科技产业科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灾害防治科增加了1名工作人员,进而强化了人员力量的配备。另外,强化了事业单位服务保障。经事业单位改革,优化了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行政职能全部回归行政科室,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支撑和保障,市林业产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造林绿化、科技产业等工作提供支撑和服务保障,市林业灾害防治服务中心为林业灾害防治等工作提供支撑和服务保障。

已完成。

24)关于“配套衔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市执法支队正在组建林业执法培训宣讲团,邀请县(市、区)有经验的专业执法人员组成宣讲团,在全市巡回开展林业执法实务培训。10月中旬开始,10个工作日完成。积极沟通、协调乡镇与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由乡镇作为执法主体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罚没收入票据暂时由县(市、区)林业局代开,年终结算。

已完成

2.“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缺失。”方面

2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建工作4次。开展理论学习6次,10月11日,市林业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报了违法违纪人员的忏悔书和市纪委通报文件精神。

已完成。

26)关于“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学习,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每年在全局党员干部中至少开展1次以上党章党规党纪考试;二是局党组书记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亲自开展监督检查。

已完成。

27)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专门记录本记录谈心谈话内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口全面从严治党指导、监督工作。10月底前完成一轮政治谈话。

已完成。

28)关于“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局开展“上任警示教育第一课”活动的通知》;10月11日,市林业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报了违法违纪人员的忏悔书和市纪委通报文件精神,用身边人、身边事的违法违纪案件教训全局干部职工。

已完成。

29)关于“服务企业工作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联席制度。我局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沟通对接,已于2021年3月17日联合印发了《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上饶市林业局关于建立林权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要求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林权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

已完成

30)关于“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14日,局领导专门赴万年专门协调督促林场改革遗留问题。万年县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研究了原国有林场改革后留用人员的社保事项。会议同意原国有林场改革后留用人员退休后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休待遇标准享受退休待遇,差额部分经人社部门核算后由县财政按程序补齐。

已完成。

31关于推进工作中不够积极”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11月1日,全市森林督查问题图斑541个,已整改完成538个,整改完成率99.4%,还有余干县2个、经开区1个未完成。一是高度重视。9月17日下午,市级总林长、市委书记史文斌同志在上饶市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部署强调要像抓疫情防控一样抓好森林资源管理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确保9月30日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情况复杂问题整改。二是高位推进。9月18日上午,上饶市委常委、副市长俞健同志主持召开全市森林资源管理问题整改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弄明白事态的严重性;做到精准发力,搞清楚工作的操作性;善于借势借力,快速有力推动问题整改工作,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切实提高林长制工作水平。三是开展约谈。5月12日,市林业局局长约谈了工作滞后的广信区、横峰县、铅山县和上饶经开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下发了督办函,部署强调各乡镇、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抢抓整改时间,积极开展外业调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四是高效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都全部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或下发总林长令等方式进行落实,部署强调各乡镇、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抢抓整改时间,积极开展外业调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已完成。

32关于重点项目推进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1月底前完成3个防火项目的验收工作,请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

已完成。

33)关于“‘怕慢假庸散’现象仍然存在执法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对该案件开展调查,涉及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有推诿不作为的进行严肃处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及时督办处理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及过度执法问题;开展执法培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

已完成

34关于“万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陶农风情街红线外建筑”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万年县委、县政府制定风景名胜区陶农风情街少批多建问题整改措施。

部分完成,计划2022年6月底前完成。

35关于“德兴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梧风洞景区违规搭建茅棚、木屋,非法占用林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领导带队到大茅山风景名胜区实地调研,督促德兴市林业局、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已督导德兴市林业局开展督办,德兴市林业局以林长办名义已向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下发督办函。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正在同相关业主进行交涉。进行通报,将该问题纳入上饶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问题总台账,每月一调度,并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上进行了通报。

部分完成,计划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36)关于“职能部门存在没有全面掌握情况、监管长期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局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草地管理科实地调研,查阅了相关资料,梳理了问题情况。二是将全市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监管纳入上饶林业云平台管理,今年已开展一批次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判读,下发了问题核查整改清单。第二批次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正在购买洽谈中。

完成

37)关于“生态环境问题反弹”的问题。

整改情况:6月23日,局领导带队对反馈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督导,现3万㎥砂石已全部清理出湿地公园范围。根据《上饶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工作调研的通知》,对德兴市洎水河省级湿地公园堆砂问题开展了回头看,未发现问题反弹。举一反三,在全市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已完成。

38)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已修订了《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期限严格控制在30个工作日。相关人员已退缴重复报销的差旅费。

已完成。

39)关于“应收账款清理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已对局机关往来账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将对局属各单位往来账清理提交党组会研究,按照有关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批后及时销账

已完成

40)关于“监督方式方法较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林业局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程序及制度,要求其在酝酿、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准备中需会前告知或提前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做到提前介入监督;二是实行决策执行情况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督。要求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在办理过程中不定期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决策的执行情况,便于及时了解决策动态,确保集体决策事项在办理期限内落实到位。

已完成。

41)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抓好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及时掌握落实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做到常提要求,严明纪律,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二是通过日常监督工作中的细节,做到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早,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让被监督单位时刻感受到“纪检就在身边”,增强纪律的威慑力,形成不敢腐的氛围;三是不定时充实完善廉政档案,跟踪检查反馈监督重点对象廉洁情况、重点业务工作、提升晋级、奖励考核、个人重大事项变更,充分发挥廉政档案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已完成。

42)关于“监督推动一体推进“三不”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林业局党组及下属事业单位立即完善固定资产、项目申报审批等管理制度,并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二是对市林业局各科室职责及业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深入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在全面掌握林业政策法规及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向关键领域延伸,对权力集中、资源集拢、经费集聚等廉政风险高的岗位和部门,严格管控,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已完成。

3.“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为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有短板。”方面

43)关于“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坚持每月组织1-2次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纪党规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已完成。

44)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事项上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并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已完成。

45)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8月30日,市林规院党支部按照有关程序重新召开了组织生活会。

已完成。

46)关于“基层组织选举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待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基本到位后,市林业产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总支(原林产局)、局机关二支部重新选举。

部分完成,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47)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对今年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组织开展入党资料“回头看”

已完成。

48)关于“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扩大)会已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政策文件,并要求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制度加强选人用人等政策文件学习;已从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人事专门记录本,凡涉及干部人事议题,进行专门记录;已制定《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工作方案》,正在按照方案进行干部档案“回头看”。

已完成

49)关于“年轻干部配备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启动2名86后副科提拔使用正科领导程序,市委组织部已批复同意民主推荐选拔。

已完成

50)关于“专业型干部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调任、竞争性选拔以及遴选等方式,分批次补充专业技术干部。市林业执法支队拟遴选一名法律专业和一名林业专业干部,已报送遴选计划。

完成

4.“落实“勤俭治市”要求不够严实,践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差距。”方面

51)关于“存在国有资产闲置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江西新时代林业规划咨询有限公司房产已过户到市林业资源监测中心,作为市林业执法扣押物存放处,彻底解决固定资产闲置、浪费的情况。

已完成

52)关于“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13日已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了市本级防火物资库相关物资分配有关事宜。全面清查了防火物资库现有宣教设备、扑火机具等物资,制定了分配方案,移交给了各县、市(区)林业部门,避免固定资产闲置。

已完成。

53)关于“公务接待费支出仍然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核实公务接待经费,严格控制开支标准和接待范围;二是在全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做到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决算压缩15%以上。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4)关于“一般性支出总额不降反增”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审核,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批复的预算,确保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现象,努力做到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各项支出总额较上年决算压缩15%以上。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5)关于“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当事人退缴当餐公务接待的全部费用;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制度,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和修订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行为。

已完成。

5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发放津补贴有关文件精神,所有津补贴的发放全部列入“三重一大”,通过党组会议决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

已完成。

57关于“违规领取考务费、超标报销住宿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退缴领取的考务费、超标报销的住宿费至原单位;局党组会已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

已完成。

58)关于“超范围购买用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退缴超范围购买的冲锋衣裤、登山鞋至原单位。

已完成。

59关于“运动会服装购买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全部退缴运动会购买的运动裤、跑步鞋、T恤等钱款至原单位账户。

已完成。

60关于“下属国有企业经费开支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撤销江西新时代林业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于7月底前解散;局党组会已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已完成。

5.“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不严不实,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有欠缺。”方面

61)关于“原任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上党组会议研究、未制定整改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8月27日局党组会对原任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对审计反馈问题开展全面整改,未整改的审计反馈问题已纳入本次整改范围。

已完成。

6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对审计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自觉向新思想对标看齐、以新思想定向领航;加强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过程跟踪督促检查,督促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清单制度,实行台账管理。

已完成。

63)关于“2016年以来巡视巡察反馈“人编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将市林业执法支队一名全额事业身份干部提拔使用到市林业产业综合服务中心已向编办申请核编程序,市委编办已批复,近期开展提拔使用程序。

已完成。

64关于“存在不符合条件生态护林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10月底,全市已完成生态护林员清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生态护林员及时进行了清退,进一步提升生态护林员队伍素质,规范了日常巡护的监督管理。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市林业局部署开展生态护林员管理问题排查工作,对全市生态护林员进行逐个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对不按规定履职且不能继续胜任的及时予以解聘更换。二是及时整改落实。各地针对自查清理出不符合要求的生态护林员及时进行了解聘或辞退共计93人。三是建立选聘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制度,督促乡镇、村委会做好新聘护林员的选聘公告,对选聘结果进行有效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督促各地做好生态护林员合同到期续聘等问题。

已完成。

6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对《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相关违规餐费已全部退缴原单位。

完成。

66)关于“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已完成

67)关于“原任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反馈的预算编制、固定资产管理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在8月27日党组会上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对审计反馈问题开展全面整改;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确保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近期在全市林业系统组织一次固定资产大清查活动,确保各地固定资产真实、准确,有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已完成。

68关于“2020年省自然资源审计反馈的10个森林公园有21处被房屋、弃石场等侵占问题,还有2处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自然资源审计反馈的2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其中:信州区、弋阳县2处森林公园内建筑设施已拆除,设施设备及砂石已清理,因目前不是造林季节,两地计划今冬明春对可实施复绿场地进行复绿。

部分完成,计划2022年3月底前完成。

69关于“98家矿山侵占林地问题,42家矿山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其中有39家仅作行政处罚处理,仍有1033.6亩未按要求进行复绿”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11月1日,全市98家矿山侵占林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有95家矿山存在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破坏林地面积1746.5亩;有3家矿山经再次核实不存在违法破坏林地行为,即无需整改。具体有关处置情况如下:处罚情况:截至目前,95家问题矿山已作处罚90家,其中法院已判决16家、行政处罚58家、移送公安机关16家;因地类认定不同移送自然资源部门1家;因自然灾害、历史遗留等原因未作处罚已恢复植被4家。复绿情况:截至目前,需全部复绿或部分复绿的矿山84家,共计复绿面积1542亩。审批情况。截至目前,已作出处罚到位后仍需使用林地的矿山有27家,目前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均已办理到位,批复面积共计1622亩。

已完成。

70关于“18个风景名胜区问题,还有11个正在整改;30个涉及湿地生态环境问题,还有9个正在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联合印发了《全市风景名胜区违法违规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共排查发现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剩余10个正在整改中。弋阳县、三清山等地5个问题已积极沟通省林业局,计划布局到新一轮的详细规划中。二是涉湿生态问题30个,已整改完成25个,目前还有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部分完成,计划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更加有力履行职责使命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来解决一是部分反馈问题涉及政策、体制仍要长期坚持二是部分反馈问题缺乏有力的抓手。下一步,市林业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我们将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3-8223816;邮政信箱: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西楼1616室,电子邮箱:srslyj@zgsr.gov.cn。

中共上饶市林业局党组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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